交通強險的賠償項目 交強險賠償金


交通強險的賠償項目 交強險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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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強險的賠償項目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條例》第3條的規定,本條例所稱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
在2008年的2月1日零時起執行新的交強險,由此交強險的責任限額(每次事故的最高賠償額)為12.2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將為1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另外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情況下,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而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車的交強險保費為950元/年 。
持有舊保單的投保人,如果是在2008年2月1日后發生的交通事故,賠付按照新的規定執行另外為了加深大家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理解我們整理了幾個名詞解釋提供給大家參考:
1.什么是責任限額?責任限額是指在責任保險中,保險人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 。交強險條款中的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亡、醫療費用和財產損失所分別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
2.什么是死亡賠償限額?死亡傷殘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傷殘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死亡傷殘費用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
3.什么是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醫療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醫療費用包括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
【交通強險的賠償項目 交強險賠償金】4.什么是財產損失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財產損失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