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試用期合同應該在入職時簽訂,試用期應包括在合同期內,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試用期的長短要與勞動合同期限相適應 。
【試用期合同什么時候簽】2、如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 。同一用人單位對同一勞動者只能試用一次 。試用期限為自開始試用之日起 , 連續計算的自然天數 。
3、如果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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