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刑訴法中是怎么規定的


刑事拘留刑訴法中是怎么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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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刑事拘留的規定有:
【刑事拘留刑訴法中是怎么規定的】1、拘留的條件: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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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拘留的程序: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后 , 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 , 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