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駕照消分實施新規 2019駕駛證消分新規定


2019年駕照消分實施新規 2019駕駛證消分新規定

文章插圖
2019駕駛證消分新規定
據杭州律師了解到,為進一步規范交通違法行為處理工作,嚴厲打擊買分賣分行為,公安部交管局統一對全國的電子眼處理系統進行了升級,并定于3月1日起正式調整便民渠道處理他人車輛的記分電子眼的相關流程 。屆時,市民如需通過便民渠道處理他人車輛的記分電子眼,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隊窗口進行面簽綁定,綁定成功后方能通過便民渠道進行處理 。
這也就意味著從3月1日開始 通過自助渠道處理非本人車輛的交通違法必須先實名注冊并綁定對應車輛并且只能處理綁定之后產生的交通違法 。
3月1日前如果要處理他人車輛的電子眼違法,可以直接在交管大廳、各便民服務點的交通違法自助處理機上進行繳罰 。
3月1日后如果還想使用上述方法處理他人車輛的電子眼違法,需要先進行面簽,綁定該車后才能處理 。
例如:小王開著小李的車違停了,受到罰款100元的處罰,駕駛證記3分 。以前,小王可帶上自己身份證、駕駛證、銀行卡、車輛行駛證等在自助機上處理 。但3月1日以后,小王就不能直接用自己的駕照處理小李車輛的電子眼違法了,需要先面簽綁定之后才能處理 。如果小王3月5日這天面簽綁定成功,他也只能處理小李車輛3月5日以后的電子眼違法,不能處理綁定之前的 。
· 先違章再綁定扣分行不通 ·
成都交警介紹,3月1日后,通過警郵便民服務點、警銀離柜辦理自助機、交管大廳違法處罰自助機、“交管12123”等便民渠道,處理有記分的電子眼時,被處理人必須是機動車所有人,非本車駕駛人通過上述便民渠道處理該車記分的電子眼時,需提前至全市各交警分局、大隊等公安交管理業務窗口或“交管12123”APP面簽綁定該機動車,完成后才能處理自面簽綁定日起以后的電子眼 。
也就是說,如果是3月5日這天面簽綁定成功只能處理3月5日以后的記分電子眼違法,不能處理綁定之前的 。這就杜絕了先違章再面簽綁定扣分的情況 。
· 一輛車最多可獲得4個駕駛證消分 ·
那是不是隨便綁定多少都可以呢?當然不可能,面簽綁定的數量是有限制的 。
一個人最多只能同時綁定3輛其他人的車輛; 一輛車也最多也只能同時綁定3個其他人的駕駛證; 一個人歷史累計綁定其他人的車不能超過5輛 。加上車主本人,一輛車最多可獲得4個駕駛證消分 。
【2019年駕照消分實施新規 2019駕駛證消分新規定】以上是關于2018年3月1日實行的駕駛證消分新規定,另外,還需要廣大駕駛員了解的是,綁定駕駛人必須到場,需要提交個人身份證明及機動車駕駛證原件,并提交綁定車輛所有人的居民身份證及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想找律師了解更多法律知識 。請到進行法律咨詢,咨詢專業的律師,他們會為您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