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時評:農村基礎設施,建好更要管好


人民時評:農村基礎設施,建好更要管好

文章插圖
大家好,很多朋友不了解人民時評:農村基礎設施 , 建好更要管好,下面內容是小動在網上替朋友找到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排疑解惑!
打開水龍頭,清水嘩嘩流,做飯、洗澡方便多了;出村路連上主干道,泥巴路變成柏油路,在村口就能坐公交;建基站,開通5G信號,直播賣農貨,小山村連上大世界……近年來,在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支持下 , 我國農村基礎設施持續改善提升,越來越多的農村實現水源凈化、道路硬化、夜晚亮化、能源清潔化 。這不僅為群眾生產生活提供了便利,也優化了人居環境 , 使鄉村面貌煥然一新 。
三分建,七分管 。筆者近日調研時發現 , 個別農村地區存在基礎設施重建設、輕管護甚至不管護的情況 。比如,有的村莊路燈大面積“失明”,有的雖然通了自來水但水質不達標,有的村內道路地基破碎、路面塌陷 。凡此種種,既影響群眾生產生活,也造成了資源浪費 。確保各類已建成設施持續穩定運行,必須建立健全長效管護機制 。
沒有建立起有效的管護機制,原因首先在于管護主體不清、責任不明 。日常維護由誰來做、出現問題由誰來管 , 一些地方并未明確劃定主體 。有的即使明確了管護主體,也沒有明晰具體責任 。其次,管護經費不足 。農村基礎設施種類較多,但部分地區只安排建設資金,不配套維護資金 。一些村集體經濟實力較弱,拿不出錢支付管護費用 。再次,管護專業性不足 。農村基礎設施的維護和修理 , 需嚴格按照技術標準,由專業人員完成 ?,F實中 , 部分地區沒有制定相應管護標準,也沒有組織專業管護隊伍 。建立健全機制,在建好的基礎上管好農村基礎設施,才能讓廣大農民群眾真正受益 。
【人民時評:農村基礎設施,建好更要管好】厘清責任,解決“誰來管”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印發的《關于深化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縣級政府是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的責任主體,鄉鎮政府履行屬地管理職責”“村級組織對所屬公共基礎設施承擔管護責任”……各地應立足實際、因地制宜,建立起清晰的管護責任制度 。比如 , 不妨以清單形式明確農村基礎設施管護主體、管護責任 , 并建立公示制度 。
分類施策,解決“怎么管” 。農村基礎設施類型不同,耗資不同,運營模式不同,管護要求也不同 。在管護方式上 , 可以建立健全高效的分類管護機制 。沒有收益的非經營性基礎設施,地方政府和村級組織應擔起管護責任,既可以直接管 , 也可以購買服務 。經營收益可以彌補建設和運營成本的經營性設施,則可以由運營企業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管護 。地方政府有責任完善相關支持政策,鼓勵各類企業、專業機構從事運營管護 。
在此基礎上,關鍵是要解決“經費從哪來” 。各地應立足自身發展實際 , 創新資金籌措形式,建立、優化資金保障機制 。比如,建立政府投入穩定增長機制,有條件的地方對集體經濟薄弱、籌措資金困難的村,適當予以補助;拓寬管護經費來源渠道,規范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 , 開拓市場化籌資渠道;完善使用者付費制度 , 處理好使用者合理付費與增加農民支出的關系,逐步完善農村準經營性、經營性基礎設施收費制度 。
提高農村基礎設施完備度、公共服務便利度、人居環境舒適度,才能讓農民就地過上現代文明生活 。各地應樹立“建好更要管好”理念,合理籌劃、落細落實,確保有制度、有隊伍、有資金,從根本上解決農村基礎設施管護問題,讓鄉親們生活更舒適、更舒心 。
文章來源: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