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交警扣車期限幾天 交通事故交警扣車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交警扣車期限幾天 交通事故交警扣車期限是多久

文章插圖
交通事故交警扣車期限是多久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且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體現了對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的保護 。那么交通事故交警扣車期限是多久?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講解 。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七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
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
第三十八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鑒定機構約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 。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
第四十四條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 。
可以看出,檢驗鑒定的時間一般不超過30日(具體個案可能更短),檢驗鑒定完畢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應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 。對此拖延辦案行為,可向其主管部門如實反映情況,要求及時解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第七十二條第二款規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令第104號)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 ??哿舻能囕v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 ?!币虼?,事故車輛是可以扣留的,但是扣留的原因只能是收集證據的需要 。不能以扣車逼迫機動車方交納事故處理押金 。
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令第10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扣押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本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條規定:“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
根據上述規定,在事故車輛經過鑒定,相關部門作出鑒定結論之日的5日內,交警應當通知機動車方取回車輛 。一般情況下,鑒定不應該超過30日 。
所以,交警不能無限期扣押事故車輛 。一般來說,最長35天,機動車方可以要求交警發還事故車輛;案情重大、復雜的,經本級公安負責人或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最長65天發還事故車輛 。當然,如果受害方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由法院依法作出財產保全裁定的話,車輛可能被扣留至訴訟結束 。
【交通事故交警扣車期限幾天 交通事故交警扣車期限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