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執行期滿,執行機關應當向本人和其所在單位或者居住地宣布解除管制,并發給其解除管制通知書,恢復其公民的一切權利 。
管制執行期限從刑期判決之日起計算,在判決之前被先行羈押的時間按每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剩余日期為實際執行管制的日期 。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十八條,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 。
判處管制,可以根據犯罪情況 , 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
對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
【管制執行期滿會怎樣】違反第二款規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
- 計算機中可以直接執行的指令一般包括
- 撫養費強制執行的辦法有哪些
- 派出所上班時間
- 公證強制執行怎么申請
- 2022錫林郭勒盟那達慕活動交通管制情況
- 鶴壁市暖氣怎么收費
- 臨沂九曲小學關于執行秋季作息時間通知
- 借條勝訴后怎么執行
- 2022臨沂部分區縣高考聽力考試交通管制時間和路段
- 2022郯城縣高考外語聽力考試交通管制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