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壽光困難家庭學生救助工作救助程序


濰坊壽光困難家庭學生救助工作救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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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程序
(一)申請 。8月25日前,符合救助條件的困難學生向戶籍所在地鎮街區提出書面救助申請,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2、新生需要提供高等院校或高中(中專)錄取通知書原件(或網上錄取信息)及復印件;
3、在校生需要提供學生證或在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學生本人或直系親屬的農村商業銀行存折(卡)復印件;
【濰坊壽光困難家庭學生救助工作救助程序】(二)審核 。符合救助條件的學生,填寫《困難家庭學生救助申請表》并附上述有關證明材料(一式兩份),經鎮(街區)審核后,填寫審核意見,并將審核通過的申請人基本情況,在本人所在村(居)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
同時,將第一、二、三類救助對象相關救助信息在山東省社會救助綜合管理平臺系統“臨時救助”模塊下的“大學生救助”模塊下,進行錄入、審核等業務辦理 。
(三)審批 。各鎮(街區)于8月27日前,①將審核合格的第一、二、三類救助對象的材料報至市民政局審批 。②將審核合格的第四、五類救助對象的材料上報至市慈善總會審批 。
(四)發放 。救助資金于9月5日前,通過社會化發放方式足額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確保每一名受助學生入學前領到救助金 。
(五)反饋 。享受救助的困難家庭錄取新生,在領取救助金后,應及時報到入學,履行學費繳納手續,并在入學后一個月內,將學校出具的收費證明復印件或者原件寄回戶籍所在地的鎮(街區)民政辦公室備案 。領取救助金后無故不按時入學的,應當追回其領取的救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