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私了怎么處理好 交通事故私了怎么處理


交通事故私了怎么處理好 交通事故私了怎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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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怎么處理
大多數的交通事故案件都會通過私了來解決糾紛,在發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就會對雙方進行調解,雙方在交警調解以后也可以私下進行協商,如果沒有涉及到刑事案件,那么雙方可以簽訂賠償協議,再按照一定的流程處理交通事故,那么交通事故私了怎么處理呢?下面小編為您詳細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
一、交通事故私了怎么處理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交通事故,應當按照以下步驟進行處理:
1、查看財產損失情況發生交通事故立即停車、拉緊手制動、關閉電源、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夜間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廊燈和后位燈)、設置警告標志牌后,雙方當事人簡單查看交通事故財產損失情況 。
2、協商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簽訂書面“事故事實”協議當事人對事故事實及成因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填寫《當事人自行解決交通事故協議書》的“事故基本資料”、“事故事實”,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 。
3、拍照或標劃位置后撤離現場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對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后,各方當事人立即撤離現場 。
4、保險報案、協商賠償事宜,簽訂書面賠償協議【交通事故私了怎么處理好 交通事故私了怎么處理】當事人撤離現場后,電話告知保險公司后協商賠償事宜,簽訂“賠償協議” 。
二、交通事故不能私了的情形1、造成人員死亡、受傷的;
2、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以及雖然對事實或者成因無爭議,但協商損害賠償未達成協議的;
3、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
4、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6、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7、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
三、交通事故私了以后是否可以反悔一般來講,自愿達成的賠償協議應具有法律約束力,各方應當自覺履行 。根據《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規定,法律行為是否有效,取決于:一是行為人是否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是否真實;三是內容是否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若不存在以上三個方面的條件,應當認定各方當事人簽訂的損害賠償協議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簽訂協議的行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協議的內容應受法律保護 。即使賠償數額與法律規定有出入,也是當事人對自己民事實體權利的處分行為,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各方當事人應受賠償協議的約束,不得“出爾反爾”,隨意反悔 。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發生以后并沒有造成人員的傷亡,也沒有造成巨大的財產損失,雙方車主都沒有違法違規的情形,那么就可以對交通事故進行私了,在私了之前要查看各自的財產損失,再協商賠償金額,協商完成以后應當簽訂賠償協議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