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高新實驗學校招生條件 濰坊高新區公辦學校招生批次


濰坊市高新實驗學校招生條件 濰坊高新區公辦學校招生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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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辦學校招生
招生批次
共分為三個批次:
(1)第一批次 。主要指房戶一致人員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現役軍人及烈士子女 。包含下列情況:
【濰坊市高新實驗學校招生條件 濰坊高新區公辦學校招生批次】①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有完全產權房產,且房產、戶籍登記地址一致的;
②原有房產因舊村改造而搬遷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學,按搬遷前房產(戶口簿、拆遷合同等)所在片區申請學位的;
③學生及父母名下在濰坊中心城區(包含奎文、濰城、坊子、寒亭、高新、經濟)無房產,學生與父母雙方(或一方)長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產居住,且學生與父母雙方(或一方)戶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口簿上,戶口簿與房產地址一致的;
④房屋權利人為共同共有,不動產權證(或房地產權證)上只有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或適齡兒童,父母或適齡兒童的份額在50%及以上,且房戶一致的;
⑤符合濰坊市委、市政府《關于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政策》(濰發〔2018〕10號)和《濰坊高新區支持人才創新創業暫行辦法》(濰高發〔2016〕3號)文件規定的高層次人才子女;
⑥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 。
(2)第二批次 。主要指學區內有完全產權房產,但學生戶籍不在此房產上的(以下簡稱“單房產”)人員子女 。包含下列情況:
①原有房產因舊村改造而搬遷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學,申請按按現居住地所在片區(與原住村不同片區的)學校申請入學的;
②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在高新區內購置房產且實際居住,但戶籍與房產地址不一致的 。
(3)第三批次 。主要指區內無房產的隨遷子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