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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十八條規定 , 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
【離婚后財產追訴期多久】第二,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
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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