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房產稅的征收標準及細則是什么?


河南省房產稅的征收標準及細則是什么?

文章插圖
1、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計征,年稅率為百分之一點二 。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 。
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計征 , 年稅率為百分之十二 。
2、河南省房產稅的征收標準及細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 , 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
第二條、在城市、縣城、工礦區開征房產稅 , 農村不征收 。建制鎮房產稅是否開征、何時開征,由省轄市人民政府、地區行政公署確定 。
房產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按《條例》第二條規定執行 。
第三條、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計征 , 年稅率為百分之一點二 。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 。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計征 , 年稅率為百分之十二 。
第四條、下列房產免征房產稅:
 ?。ㄒ唬短趵返諼逄跛蟹坎?。
 ?。ǘ┕た篤笠蛋斕難?、医院、渝F啊⒅骯な程米雜玫姆坎?。
 ?。ㄈ┕せ嵐斕牧蒲鶴雜玫姆坎?。
 ?。ㄋ模┚〔普濟饉暗鈉淥坎?。
第五條 除本細則第四條規定者外,納稅人納稅確有困難的,可由省轄市人民政府、地區行政公署確定、定期減征或免征房產稅 。
第六條 房產稅按年征收,分季繳納 。具體繳納時間,由市、縣稅務局確定 。
第七條 房產稅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征收 。
第八條 房產稅的征收管理 ,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暫行條例》辦理 。
第九條 本細則由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
【河南省房產稅的征收標準及細則是什么?】第十條 本細則于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