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海口中小學幼兒園春季學期轉學指南


2022海口中小學幼兒園春季學期轉學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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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中小學幼兒園轉學
一、轉學工作原則
依據海南省教育廳印發的《海南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籍管理實施細則》(瓊教〔2015〕13 號)、《海南省普通高級中學學籍管理實施細則(2021 年修訂)》(瓊教規〔2021〕5 號)和《海南省教育廳關于迸一步簡化中小學生轉學手續的通知》(瓊教基〔2018〕196 號)等文件,我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中小學幼兒園優化、簡化轉學辦理流程,縮短辦理時間,提高辦事效率,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受教育權 。
二、轉學條件
(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由于家庭住址跨鄉鎮遷移、監護人跨縣(市、區)工作調動或因身體、心理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原學校繼續就讀的,可以申請辦理轉學 。
(二)普通高中學生由于家庭住址跨市縣遷移、監護人跨市縣工作調動或因身體、心理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原學校繼續就讀的,可以申請辦理轉學 。省內轉學的,其中考成績必須達到擬轉入學校當屆統招錄取分數線 。跨省轉學的,按與原就讀學校同類同級的原則,轉入法定監護人居住地附近的高中學校 。
(三)幼兒園學生轉學條件參照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條件 。
三、轉學辦理時間
中小學幼兒園在寒暑假假期開始一周內接受家長申請 。轉學材料審核、轉學手續核辦在寒暑假期間辦理,在新學期報名入學前完成轉入學生學籍審核、核辦手續 。
四、轉學工作要求
(一)科學謀劃,合理統籌安排學位 。各區教育局、各中小學幼兒園要結合人才引進、城鎮化等多種因素,科學合理統籌安排學位 。嚴格控制班額,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原則上,幼兒園小班班額應控制在25 人以內,中班班額應控制在 30 人以內,大班班額應控制在 35 人以內 。小學班額應控制在 45 人以內,中學班額應控制在 50 人以內 。
(二)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符合條件的消防救援人員子女、軍人子女按相關規定優先安排轉學入學 。
(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轉學,同等條件下,優先統籌接收戶籍已由省外遷入我市的學生及優先統籌接收片區內自有住房入住的學生 。
(四)各單位要堅持“籍隨人走,人籍一致”的原則,嚴格規范學籍管理,避免出現空掛學籍現象 。各單位辦理轉學手續時應保存相關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等審理核辦材料備查 。未完成學籍轉接手續的學生,應當在原校就讀,轉入學校不得提前接收學生就讀 。中小學幼兒園不得違規收取轉學或其他相關費用 。
(五)各區教育局可結合實際制定本區轉學轉學辦理流程,并指導所轄中小學幼兒園制定轉學辦理流程指南 。市屬中小學幼兒園也要制定本單位的轉學流程指南 。各單位的轉學辦事流程、轉學工作負責人及電話等信息要在本單位門戶網站上對外公布,以方便群眾辦理轉學業務 。
五、轉學辦理流程
(一)提出轉學申請 。申請人持學生及監護人身份證、戶口本(或有效的居住證)、家庭住址變動或監護人工作變動等相關證明材料,填寫《海口市中小學生轉學申請表》,申請辦理轉學手續 。
1.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的,按照劃片就近原則,到住地劃片對應的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提出轉學申請(劃片范圍以最近年度公布的招生工作實施細則相應內容為準) 。
2.普通高中轉學的,到住地附近的與原就讀學校同類同級的高中學校提出轉學申請 。
3.學生法定監護人為 A、B 類人才的,向省人才服務中心“一站式”服務窗口提出轉學申請 。屬于 C、D、E 類人才的,向海口市行政服務中心教育窗口(聯系電話68526732)提出轉學入學申請,并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申請人亦可按照就近就便原則,直接向住地劃片對應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或住地附近與原就讀學校同類同級的高中學校提出轉學申請 。符合條件的軍人子女,可由家長通過部隊政治部門向海口警備區申請 。隨遷的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可由家長通過消防救援部門與市、區教育部門接洽 。
(二)學校審核 。學校按照轉學的條件和程序對申請人提出的轉學申請進行申核 。
同意轉學的,由學校填寫《海口市中小學生轉學聯系表》,并按規定在學籍管理信息系統上發起轉學辦理申請 。
【2022海口中小學幼兒園春季學期轉學指南】符合轉學條件,但由于學位已滿無法辦理轉學的,由學校進行登記,連同申請人提交的轉學材料一并上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時向家長說明學校學位已滿的客觀原因,做好解釋工作 。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將學校上報的待統籌的申請轉學名單,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協調轉學到其他有學位的城區學校,如城區公辦學校學位限制無法接收,將統籌安排郊區公辦中小學校,并由教育行政部門通知申請人到轉入學校辦理轉學手續 。
對不符合轉學條件的,學校應向申請人說明原因,做好解釋說明工作 。
(三)教育主管部門核辦 。教育行政部門在規定時間內對轄區內學校提出的轉學申請進行核辦 。
不同意轉學的應及時通知學校,由學校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
(四)轉出學校核辦 。轉出學校核查轉出學生的相關材料,并在學籍管理系統中履行核辦手續 。
沒有正當理由,轉出學校不得拒絕學生轉學 。
(五)轉出學校主管部門核辦 。轉出學校教育主管部門審核轉出學生的相關材料及信息,并在學籍管理系統中履行核辦手續 。
(六)通知學生入學 。辦完轉學核辦手續的,轉入學校要通知申請人報到、入學時間和具體手續 。
幼兒園學生的轉學參照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