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萊蕪區和鋼城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政策


2022年萊蕪區和鋼城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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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萊蕪區、鋼城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政策
一、招生原則及依據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學業水平考試(中考)成績為主要依據錄取新生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考)各學科成績采用分數或等級的評價形式予以呈現 。
二、招生計劃
(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1.計劃類型及分配比例
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包括自主招生(藝體類)計劃和統一招生(含指標生)計劃 。各公辦普通高中指標生比例為統一招生計劃中普通類招生計劃的65%左右,由萊蕪區、鋼城區教體局參照各學校上一年度義務教育實施水平和本年度應屆畢業生人數,分配至區內各初中學校(具體分配計劃另行公布) 。藝體類招生不實行指標生辦法 。
2.計劃管理
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結合全市及萊蕪區、鋼城區教育發展需要統籌安排 。市屬普通高中的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下達;各區所屬普通高中的招生計劃,由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市教育局招生要求分校落實 。各普通高中招生要嚴格控制班額,高中一年級每班原則上不得超過50人,嚴禁出現56人及以上大班額 。
3.招生范圍
萊蕪區屬高中(鳳城高中、萊蕪二中)主要面向萊蕪區招生;鋼城區屬高中(萊蕪四中)主要面向鋼城區招生 。市直屬高中(萊蕪一中、萊蕪十七中、萊鋼高中)面向萊蕪區、鋼城區招生 。萊蕪一中、萊蕪十七中、萊鋼高中三處高中的招生計劃,根據學校所在地區和各區生源人數、辦學規模等因素,參照往年招生實際,按照一定比例分配至萊蕪區和鋼城區 。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范圍:萊蕪區、鋼城區各初中學校 。以上區域以外招生依據省教育廳有關要求執行 。魯礦中學普通高中招生繼續按原有辦法執行 。
(二)初中后職業教育招生計劃
1.計劃管理 。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五年一貫制高職和“三二”連讀高職,下同)、五年制高等師范教育(五年一貫制和“三二”連讀小學教育、學前教育,下同)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審核下達,市教育局向社會公布 。中等職業教育(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下同)招生計劃由各區教體局或有關主管部門會同學校編制、市教育局審定下達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招生學校按照省、市計劃管理部門審批的招生專業和計劃執行 。
2.生源范圍 。初中后職業教育類學校面向萊蕪區、鋼城區招生 。各學校招生計劃、專業、代碼、校址、招生范圍可登錄濟南市教育招生考試院“萊蕪區、鋼城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平臺”查詢 。3.生源要求 。報考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五年制高等師范教育的考生須是應屆初中畢業生且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達到相應要求,報考中等職業教育的考生可是應、往屆初中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和同等學力的社會青年 。
三、志愿填報
(一)普通高中志愿填報
【2022年萊蕪區和鋼城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政策】1.考生登錄濟南市教育招生考試院“萊蕪區、鋼城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平臺”進行網上填報志愿 ??忌謨纱翁顖笾驹?,第一次填報志愿于各普通高中藝體類體育、書法專業和“足、籃、排后備人才”錄取結束后進行,第二次填報志愿于統招生錄取結束后進行 。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填報志愿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
2.考生第一次填報志愿前,市教育局根據萊蕪區、鋼城區總招生計劃,公布公辦普通高中志愿填報資格線、民辦普通高中志愿填報資格線和藝體類音樂、美術(不含書法,下同)專業志愿填報資格線 。其中,藝體類音樂、美術專業志愿填報資格線不低于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滿分的45% 。凡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在各類志愿填報資格線以上的考生,均可參加相應類別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報 。
3.考生填報藝體類音樂、美術專業志愿,須參加專業測試并取得相應專業的合格證書 。填報藝體類志愿不得兼報普通類志愿,取得專業合格證書的考生可以放棄藝體類志愿,填報普通類志愿;未取得專業合格證書的考生一律不得填報藝體類志愿 。
4.考生填報志愿必須按照普通類、藝體類分類填報的要求,認真核對姓名、準考證號等個人相關信息,準確選擇報考志愿學校名稱等有關信息,根據個人意愿在網上獨立填寫 。考生志愿一經本人確認,不得更改 。
5.考生第一次填報志愿可填報兩個志愿,第一志愿(指標生志愿)和第二志愿(統招生志愿) 。
(1)第一志愿(指標生志愿) 。志愿填報資格線以上的考生可填報2處普通高中(市直或區內普通高中)作為平行志愿 ??忌部梢苑艞壍谝恢驹福苯犹顖蟮诙驹?。藝體類考生不設該志愿 。
(2)第二志愿(統招生志愿) 。志愿填報資格線以上的考生可填報3處普通高中(市直、區內普通高中或民辦普通高中)作為平行志愿 。
6.考生第二次填報志愿為征集志愿,填報第三志愿和第四志愿 。
(1)第三志愿(公辦普通高中征集志愿) 。將公辦普通高中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含藝體類的音樂、美術專業)分類設置為平行征集志愿 。該志愿萊蕪區、鋼城區考生均可填報 。若統招生錄取結束后,各公辦普通高中均已完成招生計劃,不再設該志愿 。若第三志愿錄取結束后,各公辦普通高中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計劃,不再征集志愿 。
(2)第四志愿(民辦普通高中征集志愿) ??忌勺栽柑顖竺褶k普通高中征集志愿 。
(二)初中后職業教育志愿填報
1.考生登錄濟南市教育招生考試院“萊蕪區、鋼城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平臺”填報 。考生填報的志愿將作為職業院校錄取和學籍建檔的依據,院校不得自行錄取未通過平臺填報志愿的應屆考生 。志愿填報分三次進行,第一次志愿填報為提前批師范教育類院校,考生可根據本人意愿自主填報一個學校志愿和一個是否服從調劑志愿 。第二次志愿填報為普通高職與中職類院校,考生可根據本人意愿自主填報一個學校志愿,每個學校志愿可選報一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愿 。第三次志愿填報前,各職業院校(含“三二”連讀)組織已錄取學生報到,未按規定時間報到者按退檔處理,計劃轉入第三批志愿計劃中 。第三次志愿填報為初中后高職與中職征集志愿類,考生可根據本人意愿自主填報一個征集學校志愿和一個是否服從調劑志愿,每個學校志愿可選報一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愿 。
2.應屆初中畢業生填報志愿時,須認真填寫聯系電話、通訊地址、報考志愿學校名稱等有關信息;往屆初中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和同等學力的社會青年只能填報中職志愿,在填報時須填寫姓名、本人身份證號碼、原畢業學校名稱、聯系電話、通訊地址、報考志愿學校名稱等 。考生要根據個人意愿在網上獨立填寫,一經本人確認,不得更改 。
四、錄取辦法
實行統一錄取 。錄取工作由市教育局會同各招生學校(含民辦)集中在網上進行 。
(一)普通高中錄取辦法
1.普通高中普通類錄取依據考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填報志愿情況,按照招生學校的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其中指標生錄取繼續設置指標生錄取控制線,指標生錄取控制線不得低于公辦普通高中志愿填報資格線 。藝體類錄取依據各普通高中2022年藝體類招生簡章進行 。考生錄取結果可登錄濟南市教育招生考試院“萊蕪區、鋼城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平臺”查詢 。凡未進入萊蕪區、鋼城區普通高中招生統一錄取名單的考生,一律不得自行錄取,一律不予注冊學籍 。
2.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分四批進行 。
提前批:藝體類體育、書法專業和“足、籃、排后備人才”錄取 。
第一批:指標生錄取 。各普通高中指標生計劃未完成部分調入該校統招生計劃 。
第二批:統招生錄取,藝體類音樂、美術專業錄取 。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未完成部分調入該校相應類別征集志愿計劃 。
第三批:普通高中征集志愿錄取 。第一次錄取完成后,組織各類志愿填報資格線以上未被錄取的考生進行第二次志愿填報(征集志愿) 。
3.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錄?。?br /> (1)綜合素質評價(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合作交流與探索實踐、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的五個方面基礎性發展目標,畢業評價等級中有一個或一個以上維度成績為D的;
(2)理化生實驗操作、音樂、美術、綜合實踐等考查科目成績有一個或一個以上科目成績為D的 。
(二)初中后職業教育錄取辦法
1.應屆初中畢業生根據考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采取“一考多取”,往屆初、高中畢業生及同等學力的社會青年實行“注冊錄取”,濟南市第二體育運動學校自主招生 。
2.五年制高等師范教育專業招生實行單獨劃線,在普通高中錄取前提前錄取,學生錄取須通過招生學校面試,具體面試辦法由招生學校提前向社會公布 。
3.初中后職業教育招生投檔錄取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投檔錄取第一次志愿填報的考生,第二階段投檔錄取第二次志愿填報的考生,第三階段投檔錄取第三次志愿填報的考生 。第二階段和第三階段的投檔錄取均按兩批次進行,第一批次投檔錄取填報高等教育學校志愿的考生,第二批次投檔錄取填報中等職業教育學校志愿的考生 。具體投檔錄取辦法為:
(1)實行網上投檔錄取 。投檔錄取工作按志愿優先、成績優先的原則進行 。
(2)為確保初中后高等職業教育、高等師范教育招生生源質量,由市教育局根據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按照相關規定公布最低志愿填報分數線 。
(3)五年制高等師范教育由市教育局根據考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1∶1.2比例投檔并由各招生院校進行面試,學校從面試合格考生中按照考生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錄取名單 。其他類別考生線上生源超過計劃數時,按1∶1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取 。
五、特殊考生有關政策
具備以下條件的考生,在普通高中錄取時可以加分或按照一定比例降分錄取(須于報考信息確認前提供相關證明):1.少數民族考生,總分加10分參加錄取 。
2.經衛健部門確認的農村獨女戶考生,總分加10分參加錄取 。
3.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子女依據有關規定,按照一定比例降分錄取 。
4.國家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明確要求的其他需對考生升學考試照顧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6月20日前,如另有對考生升學考試照顧的政策,將依據相關政策要求,結合我市實際予以實施 。
考生若同時具備上述兩個或兩個以上條件,選其最高項,不重復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