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翔安區發布第2號通告事關省外返廈人員


2022年翔安區發布第2號通告事關省外返廈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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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翔安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第2號通告》
近期全國新冠肺炎疫情依然嚴峻復雜,呈現散發疫情和聚集性疫情交織的特點 。為進一步貫徹“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和“動態清零”總方針,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輸入傳播風險,現就加強赴省外返廈人員健康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轄區內各級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壓實單位和個人主體責任,干部職工赴省外的,要做好個人防護和健康監測,返廈后要立即進行1次核酸檢測 。各鎮(街)、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宣傳,倡導所屬各類民營企業員工落實赴省外返廈立即進行1次核酸檢測的要求 。
二、各級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加強宣傳,加強個人健康防護,養成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衛生習慣,有涉疫地區旅居史的(含有本土病例城市旅居史)應主動向社區和單位報告,有可疑癥狀的主動到發熱門診就診,確保及早發現疫情 。
三、赴省外返廈人員如有下列情況者,要按照防控政策,配合做好以下管控措施:
1.對7天內有高風險區旅居史的:返廈后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
2.對7天內有中風險區旅居史的:實施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第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如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一人一戶”或“一人一室一衛”)者,采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
3.對7天內有低風險地區(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旗>的其他地區)旅居史的:應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返廈,并在返廈后3天內完成兩次核酸檢測(兩次檢測間隔大于24小時),并做好健康監測 。
4.對7天內有涉疫城市旅居史的:返廈后3天內應完成兩次核酸檢測(兩次檢測間隔大于24小時),并做好自我健康監測 。
四、對拒不配合、無故不參加核酸檢測,瞞報、虛報行程或未按規定落實防控措施,造成疫情傳播風險或其他嚴重后果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
特此通告 。
廈門市翔安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2022年翔安區發布第2號通告事關省外返廈人員】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