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工作職責和工作內容是什么

【出納工作職責和工作內容是什么】出納工作職責:1、現金和銀行:收付款后,加蓋“收訖”、“付訖”戳記 。日常周轉金不得超過5000元,如有超出,需繳存銀行 。不允許私自坐支收到的現金及支票 , 要及時送交銀行 。2、記帳和報表:認真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流水賬,保證日清月結 。對收到的銀行承兌匯票和支票要作好備查賬登記 。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 , 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流水賬 , 并結出余額 。銀行存款的賬面余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 。對于末達賬款,要及時查詢 。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 。出納工作內容:1、負責日常收支的管理和核對;2、辦公室基本賬務的核對;3、負責收集和審核原始憑證,保證報銷手續及原始單據的合法性、準確性;4、負責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準確錄入系統,按時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5、保存、歸檔財務相關資料;6、負責管理及開具各項票據;7、辦理銀行往來款項和現金收付業務;8、結算工資;9、小公司可能需要協助行政工作;10、其他臨時委派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