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行政復議怎么申請 交通事故申請行政復議的程序


交通事故行政復議怎么申請 交通事故申請行政復議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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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申請行政復議的程序
交通事故發生后是要由公安機關進行交通事故認定的,當事人對認定結果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那交通事故申請行政復議的程序是怎樣的?交通事故行政復議期限是多長時間?交通事故行政復議程序怎么走?針對這幾個問題下面小編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
一、交通事故申請行政復議的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安機關或者其派出機構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安機關或者其派出機構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
【交通事故行政復議怎么申請 交通事故申請行政復議的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時,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為參加行政復議;同申請行政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作為第三人參加行政復議,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參加行政復議 。委托代理人應出具書面委托書 。
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公安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復議請求、申請行政復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
公安機關已依法受理行政復議的,或者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公安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在法定期限內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已經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請行政復議 。
二、交通事故行政復議期限是多長時間1、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應當作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 。
2、行政復議法第九條規定: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 ?!掇k法》第22條規定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15日內提出 ?!掇k法》規定與行政復議法相抵觸,應以行政復議法為準,當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申請重新認定的期限也應為60日 。
三、交通事故行政復議程序1、審查認定書認定的事故的事實、證據及適用法律 。
2、審查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是否公正 。
3、審查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 。
4、手段:書面審查,必要時可以聆聽當事人意見 。
5、作出復核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 。
6、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 。
7、作出復核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 。
8、復核審查期間,任何一方當事人就該事故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法院受理的,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復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