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法院起訴流程 一般交通事故賠償起訴流程


交通事故賠償法院起訴流程 一般交通事故賠償起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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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交通事故賠償起訴流程
車能給我們帶來便利 , 同時也帶來很多意外 。不幸發生交通事故一般輕微的事故能協商的就協商解決 , 否則也只能打官司維權了 , 想必大家也很想知道一般交通事故賠償起訴流程了 , 那么 , 今天小編就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的法律知識 , 希望能給大家提供一定的幫助 。
一、一般交通事故賠償起訴流程(1)起訴和受理 。交通事故當事人就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 , 應向法院遞交起訴狀 , 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 , 受理后七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條件的 , 在七日內裁定 , 不服的可提起上訴 。
(2)審理前的準備 。法院立案后五日內將起訴狀附本發送被告 , 被告應在15日內提答辯狀 , 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檢訴訟材料進行必要的審理前的準備工作 。
一審普通程序結束后 , 如果當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訴 , 則一審裁判不生效力 , 而進入二審程序 。
二審法院的判決和裁定 , 是終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 , 一經宣告或送達當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 。對此裁判 , 當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訴或上訴 。
(3)開庭審理
普通程序的審判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 , 由本院院長批準 , 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 , 需要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
二、交通事故財產損害賠償訴訟時效1、輕微交通事故以事故發生之日開始計算時效期間 。因為現實生活絕大多數的交通事故屬于輕微事故 , 這類事故事實往往比較清楚 , 受害人的財產損失比較小、受傷比較輕 , 事故認定書一般當場或5日內就制作出來并送達給當事人 。自當事人收到《事故責任認定書》之日起 , 一年訴訟時效開始起算 。
2、對于受害人身體受到傷害比較嚴重 , 需要住院治療 , 甚至需要后續治療的 , 訴訟時效應自治療終結之日或損失確定之日起算 。沒有構成殘疾的以治療終結之日開始計算;構成殘疾的 , 以傷殘評定之日開始計算訴訟時效 。
3、經過交警部門調解 , 調解未達成協議的 , 公安機關應制作調解終結書并送達當事人 , 訴訟時效自當事人收到調解終結書之日起算;調解未達成協議 , 公安機關未制作調解終結書的 , 訴訟時效自調解失敗之日起算;調解達成協議 , 但當事人不履行的 , 自調解書中寫明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算 。
4、受害人死亡的 , 自受送達事故認定書之日起算 。
5、傷害當時未曾發現 , 后經檢查確診并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 , 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 。
6、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 , 自實際發生后起算 。
7、侵權人、賠償義務人不明的案件 , 以明確侵權人以及賠償義務人之日起算 。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的規定 ,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 , 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也就是說 , 從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2年內 , 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保護其財產權利的請求 , 如果超過了法律規定的2年訴訟時效 , 而無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 , 受害人即喪失獲得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 。
三、交通事故賠償訴訟的舉證責任分配(1)原告的舉證范圍主要包括:其人身受損的事實與事故的因果關系 , 人身損害程度(提供醫學證明書) , 原告的情況(如出生年月 , 住址 , 有無勞動能力等) , 損害財產的所有權證明 , 損害的具體財產內容 , 損害的財產價值(提供價格損失鑒定書)等;
(2)被告應對其答辯理由所依據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3)法院依職權調閱公安機關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案卷核查到的必要證據(如現場勘驗圖等) 。
【交通事故賠償法院起訴流程 一般交通事故賠償起訴流程】綜上所述 , 我們可以知道就交通事故賠償起訴首先是要向法院提交訴狀然后等待法院立案處理 , 符合立案條件的就會開庭審理 , 比較涉及到賠償問題小編建議最好還是聘請專業的律師去處理 。如需了解更多關于一般交通事故賠償起訴流程的內容 , 歡迎登錄官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