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機動車報廢在什么地方 寧波市車輛報廢需哪些手續


寧波機動車報廢在什么地方 寧波市車輛報廢需哪些手續

文章插圖
寧波市車輛報廢需哪些手續
身處如今這個方便快捷的汽車大國 , 可能很多朋友都有自己的私家車 , 有可能是新車 , 但有些朋友的車可能已經是舊車了 。那么這些朋友可能就對車輛報廢比較關心了 , 那么在寧波 , 車輛報廢有哪些流程 , 要哪些材料呢 。那么就讓小編為您整理一下相關知識好吧 。
一、車輛報廢原因
1、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使用15年 。達到報廢標準后要求繼續使用的 。不需要審批 , 經檢驗合格后可延長使用年限 , 每年定期檢驗2次 , 超過20年的 , 從第21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
2、旅游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 。達到報廢標準后要求繼續使用的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 , 但可延長使用年限最長不超過lO年 。延緩報廢使用的旅游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4次;延緩報廢使用的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2次 , 超過15年的 , 從第16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
3、營運大客車的使用年限調整為10年 , 達到報廢標準后要求繼續使用的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 。延緩報廢使用不超過4年:延長使用期間每年定期檢驗4次 。
4、上述車輛定期檢驗時 , 一個檢驗周期連續3次檢驗都不符合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1997)規定的 , 收回號牌和行駛證 , 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注銷登記 。達到報廢標準后 , 不得辦理注冊登記和轉籍過戶登記 。
5、營運車輛轉為非營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轉為營運車輛一律按營運車輛的規定年限(8年)報廢 。
6、沒有調整的內容和其他類型的汽車 , 仍按照國家經貿委等部門《關于發布<汽車報廢標準>的通知(國經貿經(1997)456號)和《關于調整輕型載貨汽車報廢標準的通知》(國經貿經(1998)07號)執行(注:輕型載貨汽車是指廠定總質量大于1.8噸小于等于6噸的載貨汽車) 。右置方向盤汽車報廢的管理 , 按照公安部《關于加強右置方向盤汽車管理的通知》(公交管(2000)183號)執行 。
7、對按規定需辦理審批手續的延緩報廢車輛 , 仍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對原已辦理延緩報廢手續 , 但未達到新的報廢標準的 , 按普通正常車輛管理 , 重新打印行駛證副證 , 并按規定辦理年檢簽章 , 不再加蓋廷緩報廢檢驗合格印章;對按照原報廢標準應當報廢但未辦理完畢注銷登記的車輛 , 按照規定執行 。
【寧波機動車報廢在什么地方 寧波市車輛報廢需哪些手續】二、辦理條件
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 。
寧波各類機動車報廢年限規定
三、辦理材料
1、《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 。
2、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原件 。
3、《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 。
4、屬于監銷車輛的 , 還應提交《機動車查驗記錄表》 。
四、辦理流程
1、機動車所有人向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 , 填寫申請表 , 提交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原件;
2、機動車回收企業確認車輛解體 , 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
3、機動車回收企業解體后七日內向車管所申請注銷登記 , 提供相關材料;
4、車管所審查相關憑證 , 收回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原件 , 出具注銷證明 。
五、辦理地點
寧波余姚交警大隊車管所
地址:蘭江街道西環南路299號
電話:0574-62866731
寧波寧海交警大隊車管所
地址:梅林街道梅林南路225號
電話:0574-65351888
寧波市車管所電話地址一覽
辦理時限:2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