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權是指繼承人依法取得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 。放棄繼承的聲明書應當寫明放棄繼承權聲明書聲明人、被繼承人去世時間、死后的財產、表明繼承身份,并明確表示放棄 。根據《繼承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 。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
【放棄財產繼承權聲明書怎么寫】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 。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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