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含義:依法成立的合同,在當事人之間,產生了一定的法律約束力 。
合同效力有四種形態(tài),具體如下:
1、無效合同:指因合同缺少必要的生效要件,而導致合同當然不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情形;
2、效力待定合同: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 , 其生效與否尚未確定,須經過補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內不予補正則視為無效的合同;
【合同的效力形態(tài)】3、可撤銷合同:是民法中可變更和可撤銷的民事行為的一種,主要表示不真實的合同 。可撤銷合同的效力取決于當事人的意志 , 它是一種相對無效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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