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代位權成立需要有什么條件

【債權人代位權成立需要有什么條件】需要下列條件:
1、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債務是合法的;
2、債務人享有對于第三人的債權或返還請求權等現實的權利;
3、債務人怠于行使債權人到期的債權;
4、債務人怠于行使債務的行為給債權人造成損害 。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73條 , 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 , 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 , 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 , 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
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 。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