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圖
交通事故責任書下達以后,交警會進行處理和調解,如果達不成調解或者對交警隊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 。在當事人雙方拿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有三種方式可以解決 , 一是自行協商、二是雙方一致請求交警調解、三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二條,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一)當事人自行賠償;
(二)到投保的保險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場所辦理損害賠償事宜 。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十四條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
(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后的流程怎么走】(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
- 缺陷責任期是多久
- 如何認定加班
- 對侵害他人名譽權的行為如何認定
- 不計免賠第三者責任險是什么意思
- 交通事故 誤工費由誰理賠
- 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意義是什么
- 車主在出現交通事故后最忌諱什么
- 事故認定書復核多少天能下來
- 公司解散的法律責任都有哪些
- 上班途中摔倒工傷認定怎么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