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與逮捕有何區別


拘留與逮捕有何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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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性質和依據不同 。刑事拘留是根據刑事訴訟法采取的強制措施,不是刑罰 。治安拘留是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采取的一種處罰方式 。司法拘留是一種強制措施,也具有懲罰的性質 。其法律依據是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 。
【拘留與逮捕有何區別】2.適用對象不同 。刑事拘留的對象是已觸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人 。治安拘留的對象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人 。司法羈押的對象是實施了擾亂民事、行政訴訟秩序行為的當事人、其他參與人或者案外人 。
3、必須具備不同的條件 。拘留的條件是: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有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緊急情況的七種情形 。以上兩個要件都具備 , 才能扣留;逮捕的條件是: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措施不足以防止社會危險性,但逮捕是必要的 。以上三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才能逮捕 。
4.有權決定拘留的當局與有權批準和決定逮捕的當局并不完全相同 。
5.拘留期限不同 。拘留的羈押期限一般為10日 , 最長為14日;逮捕后的羈押期限是整個法定辦案期限 。
以上解釋了拘留和逮捕的區別 。這篇文章已經分享到這里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