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開庭不出席怎么判

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件時 , 如果遇到有一方當事人拒不到庭的情況,可以僅就到庭的另一方當事人進行詢問、核對證據、聽取意見 。
經審查核實未到庭一方當事人提出的起訴狀或者答辯狀和證據,在查清全部案件事實的情況下,可以依法做出缺席判決 。
【法律依據】
【被告開庭不出席怎么判】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44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 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