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販毒判多少時間

販賣毒品罪的量刑標準是:
【第一次販毒判多少時間】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 , 販賣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 并處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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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販賣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 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