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保護世界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


怎樣保護世界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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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延續歷史,傳承,切實保護遺產實性和完整性 。世界文化遺產的意義和價值,主要體現為的創造性和對特定歷史時期文化的典型表現性 。因此,保持真實性和整體性是兩個基本要素 。應在遺產地風貌區保護、文物修繕等方面注意堅持這兩條原則 , 防止過度開發、“修舊如新”等傾向 。北京舊城整體保護仍面臨嚴峻形勢 。故宮緩沖區雖然已經劃定,《皇城保護規劃》和《北京城市總體規劃》也已公布實施,但能否落實是關鍵 。政府必須下決心堅決遏制住舊城內目前依然十分強勁的房地產開發勢頭實加強對故宮緩沖區的保護 , 切實落實《總規》提出的對舊城實行“整體保護”的原則,真正保護好故宮這份人類共同的文化遺產 。
2、明確管理主體,加快遺產保護立法 。目前北京的遺產地存在管理部門分散、各行其是的現象 。應學習借鑒國際上的先進經驗,抓緊研究遺產地管理體制的改革 , 盡快建立起符合我國國情的專門的世界遺產保護機構和科研機構 。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是目前做好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法律依據,必須堅決貫徹落實好 。北京市已公布《長城保護管理辦法》,使長城保護在法制建設上大大前進一步 。其他遺產地的專項立法亦應加快步伐 , 使遺產保護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
3、合理開發,適度利用 。強調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性、社會公益性和傳世性,已成為越來越多的國家的共識 。在這方面 , 我們應盡快“與世界接軌” , 堅決扭轉將世界遺產的性質界定成“旅游資源”的錯誤傾向,更不能將遺產保護地變成經濟開發區 。應限定每天的參觀人數 , 更新“單純追求門票收入”等陳舊管理理念 。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區縣應在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放寬眼界,大膽決策,逐步通過體制和機制改革,改變公益性管理單位差額補貼的經濟運行方式,保護經費由政府全額撥款,從根本上解決長期保護與眼前利用間的矛盾 。
【怎樣保護世界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4、保護技術有待提高 。我國遺產地的高層管理人才以及專業技術人員缺乏,保護技術相對落后,亟待提高 。應加強國際間的交流合作,重視引進先進保護技術和手段,鼓勵遺產地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科技創新,探索適應我國、我市情況的新技術、新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