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開墾費繳納義務人是誰

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則繳納義務人就應當是占用耕地的單位,即用地單位 。
【法律依據】
【耕地開墾費繳納義務人是誰】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國家實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 。非農業建設經批準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墾多少”的原則 , 由占用耕地的單位負責開墾與所占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 , 專款用于開墾新的耕地 。耕地開墾費繳納義務人則應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來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