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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小跳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 。什么是要式行政行為和非要式行為,什么是要式行政行為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要式行政行為是指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具備某種方式或形式才能產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為 。
2、如頒布行政法規必須以國務院令這種特定形式 。
3、其他方式有:發布、公告等 。
4、不要式行政行為是指不需要具有特定的方式或特定程序,只需要行為人口頭意思表示即可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為 。
5、如,根據國務院制定和頒布的消防條例規定,在火災撲救中,現場總指揮有權決定強制拆除毗鄰火場的建筑物,這一決定就是采取不要式的行政行為 。
【什么是要式行政行為 什么是要式行政行為和非要式行為】本文到此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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