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區|哈爾濱主城區實行“靜態管理”,每日只允許兩個車牌尾數上路

哈爾濱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第60號公告
(2022年4月20日)
根據當前哈爾濱市疫情防控形勢 , 為有效阻斷疫情傳播鏈條 , 經專家綜合研判 , 市指揮部決定 , 自4月20日12時至4月25日24時 , 道里、道外、南崗、香坊、平房、松北六個主城區實行社會靜態化管理 。 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嚴格人員流動管理
1、主城區內人員非必要不出主城區 , 確需出主城區的 , 須持48小時內2次(間隔≥24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 憑“龍江健康碼”綠碼通行 。
2、非主城區內人員非必要不進出主城區 , 確需進出的 , 須持48小時內2次(間隔≥24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 憑“龍江健康碼”綠碼通行 。 參加防疫、隔離轉運、醫療救護、應急搶險、城市保供、垃圾處理、行政執法、重要公務等人員不受限制 。
二、嚴格實施交通管制
1、暫停地鐵運營 。 城市公交車輛縮短運營時間 , 減少發車班次 。
2、上路車輛實行限制通行 , 具體措施由市公安交管部門對外公布 。
三、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主城區|哈爾濱主城區實行“靜態管理”,每日只允許兩個車牌尾數上路】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 , 必須向屬地指揮部報備 , 加強從業人員全時段管理 , 加密核酸檢測頻次 , 最大限度減少堂食 , 實行分時錯峰就餐 , 嚴禁組織和參加聚餐、聚會、聚集活動 。
四、嚴格開展督導檢查
各級指揮部、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巡查督查 , 對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
五、嚴格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疫情防控期間 , 對違反市指揮部公告規定 , 造成嚴重后果的 , 由公安機關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關于對哈爾濱市六個城區實施交通管控的通告
根據哈爾濱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第60號公告 , 從4月21日0時至4月25日24時 , 對哈爾濱市道里區、道外區、南崗區、香坊區、松北區、平房區實施交通管控措施 , 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控期間 , 對小型客車實施按照車牌尾數(車輛牌照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通行管理措施 , 每日只允許兩個車牌尾數的小型客車上路行駛(21日和26日尾數1或6;22日尾數2或7;23日尾數3或8;24日尾數4或9;25日尾數5或0) 。
二、參與疫情防控、重要公務、生活保供、城市運行、企業運營、應急處置、醫療救護、執法執勤等人員的車輛 , 可憑工作證件(證明)上路行駛 , 不受前款交通管控規定限制 。
三、呼蘭區的交通管控工作比照本通告執行 。
四、對違反上述交通管控措施的 ,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黑龍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
特此通告
哈爾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2年4月20日
呼蘭區疫情防控工作比照本公告執行 。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 未作新規定的事項仍按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第53、55、56、57、59號公告執行 。
來源 哈爾濱發布
編輯 趙司堯
流程編輯 嚴圣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