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機保護裝置的異常事故處理

 一、異常處理
       1、當運維人員載后臺監控發現保護及自動裝置、綜自系統裝置有異常信息或在現場巡查中發現有異常信號時,應及時檢查處理 。
       2、檢修中發現的保護及自動裝置、綜自系統異常,應按缺陷管理規定處理 。
       3、當出線全站通信中斷時,應立即恢復有人值班,當出線單一間隔測控裝置通信中斷或保護通信中斷時,應到現場檢查并按缺陷管理規定處理 。
       4、如發現保護及自動裝置有起火、冒煙、巨大音響等緊急情況,威脅設備或人身安全時,運維人員可先停用保護裝置進行處理,然后報告值班省調控中心值班員 。
二、事故處理
       1、事故發生后,應立即派人到現場按事故處理流程檢查處理 。 同時應及時記錄綜自后臺光字牌信號、繼電保護屏上的指示燈情況、裝置面板信息情況、開關跳閘及重合閘動作情況等故障信息,打印故障錄波圖及保護裝置的動作報告,按調規規定向省調控中心值班員匯報有關內容 。
       2、在未確認保護動作是否正確前,不得復歸保護信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