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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權之訴訟是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債權 , 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 。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
【法律依據】
【代位權之訴訟是什么】根據《合同法》第七十三條,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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