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機車怎么啟動 重型機車怎么開


重型機車怎么啟動 重型機車怎么開

文章插圖
文章插圖
大中型客貨車駕駛
操作技術要求
前言
本部分規定了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在日常行車中的安全文明行為和操作方法;適用于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教育考試 , 也適用于交通事故成因分析;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培訓可參照本標準執行 。
3
安全檢查
3.1 行車前檢查
3.1.1 觀察車輛下方 , 檢查以下項目:
a) 確保沒有兒童、寵物;
b) 無新溢出的機油、冷卻液、液壓油、潤滑脂或者燃料等;
3.1.2 翻轉駕駛室或者打開發動機艙蓋 , 檢查以下項目:
a) 機油、冷卻液、液壓油、風擋玻璃清洗液、蓄電池液位正常;
b) 皮帶的張緊度正常 , 無過度磨損;
c) 發動機艙無燃油、冷卻液等油液泄漏;
d) 電線絕緣無裂開、磨損 。
3.1.3 逆時針繞行車輛 , 檢查以下項目:
a) 車燈、后視鏡、前視鏡、玻璃無污損;
b) 車輪和輪輞無缺失 , 緊固裝置無損壞、松動或者錯位現象;輪胎氣壓正常 , 氣門芯桿和密封帽工作正常 , 輪胎無嵌入異物、切口、鼓包或者嚴重磨損;
c) 車輛懸架機件無松動、損壞、缺失;
d) 制動軟管、制動鼓或者制動盤無損壞;
e) 轉向系統機件無松動、損壞、缺失;
f) 風擋玻璃雨刮臂的彈簧正常;風擋玻璃雨刮片無磨損、硬化;
g) 油箱安裝牢固 , 無損壞或者泄露;
h) 氣體管路和電氣線束固定牢固 , 無摩擦或者磨損 。
i) 貨物固定牢固 , 貨箱門關閉鎖止 。
3.1.4 進入駕駛室 , 確認擋位置于空擋或駐車擋 , 啟動發動機 , 并檢查以下項目:
a) 發動機無異響;
b) 確認儀表臺無故障指示燈亮起 , 氣壓表、冷卻液溫度表、電流表等處于正常范圍;
c) 確認離合器踏板、加速踏板、制動踏板、變速器操縱桿、喇叭、車燈開關等控制裝置無松弛、卡滯 , 車燈工作正常;
d) 后視鏡、前視鏡可視角度良好;
e) 備用電路熔斷器(斷路器除外)、危險警告標志牌、滅火器、安全錘等齊備;
f) 安全帶牢固 , 無撕裂、磨損;
g) 駕駛操作區域無散落可以移動的物品 。
3.2 行車途中檢查
行車途中觀察儀表顯示 , 途中停車時檢查以下項目:
a) 輪胎和車燈正常;
b) 貨物和覆蓋物固定完好 。
3.3 收車后檢查
駕駛人在完成行車任務后 , 應按照3.1.2、3.1.3的要求 , 檢查油液、車輪、懸架、制動器等情況 , 發現問題及時檢修 。
4
操縱裝置使用
4.1 踏板
加速踏板與制動踏板布置較遠的 , 應將右腳腳跟移至加速踏板下方地板處做支點操作加速踏板 。
4.2 副變速器
駕駛裝有副變速器的車輛 , 應參照車輛使用手冊 , 熟悉副變速器換擋方法 。
4.3 緩速器
駕駛裝有緩速器的車輛 , 在長下坡路段 , 應根據道路情況 , 選擇不同擋位開啟緩速器 , 駛過該路段后應關閉緩速器 。
5
安全速度和安全距離
5.2 縱向安全距離
5.2.1 與前車的縱向安全距離宜大于車輛4秒內駛過的距離 。
5.2.2 遇下列情況 , 縱向安全距離應每項增加1秒 , 并逐項累加:
a) 在高等級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
b) 在夜間、惡劣氣象和不良道路條件下行駛時;
c) 牽引掛車時;
d) 貨車列車長度超過18m時 。
5.3 橫向安全距離
5.3.1 橫向安全距離應按照本標準第2部分7.2要求控制 。
5.3.2 車輛通過涵洞、窄橋等限寬地點時 , 應提前觀察道路限寬標志 , 確認安全后通過 。
5.4 垂直安全距離
5.4.1 垂直安全距離應按照本標準第2部分7.3.1要求控制 。
5.4.2 車輛通過排水溝、鐵軌、坡底等路面時 , 應確保有足夠的離地間隙供車輛通過 。
6
行車方法
6.1 上下車
6.1.1 上下車時應使用踏板作為階梯 , 車門把手作為扶手位 。
6.1.2 重型載貨汽車上下車時雙手雙腳至少有三點與駕駛室保持接觸 , 下車時應保持面向駕駛室方向背行下車 。
6.2 車道選擇
6.2.1 應按照交通標志、標線選擇車道行駛 , 避免長時間占用快速車道 , 減少變更車道次數 。
6.2.2 匯入車流和變更車道應按照本標準第2部分8.2、8.3要求操作 。
6.3 轉彎
6.3.1 彎道轉彎時 , 按照以下要求操作:
a) 右轉彎時 , 宜保持右后輪沿本車道右側車行道分界線或邊緣線內行駛 , 見圖1a);
b) 左轉彎時 , 宜保持左后輪沿本車道左側車行道分界線內行駛 , 見圖1b) 。
重型機車怎么啟動 重型機車怎么開

文章插圖
文章插圖
▲圖1a)
重型機車怎么啟動 重型機車怎么開

文章插圖
文章插圖
▲圖1b)
圖1 彎道轉彎車輛控制示意
6.3.2 路口轉彎時 , 按照以下要求操作:
a) 注意車輛內輪差 , 避讓非機動車和行人等;
b) 右轉彎時 , 如需借用對向車道進行轉彎 , 注意對向車輛動態;
c) 左轉彎時 , 確保車輛在左轉之前 , 車頭接近路口中心;
d) 左轉彎時 , 如果有2條及以上左轉車道 , 宜選擇最右側左轉車道 。
6.4. 超車、會車、掉頭
6.4.1 超車應按照本標準第2部分8.4要求操作 。
6.4.2 會車應按照本標準第2部分8.5要求操作 。
6.4.3 掉頭應按照本標準第2部分8.6要求操作 。
6.5. 倒車
6.5.1 倒車時 , 宜選擇他人幫助指揮倒車 。
6.6 停車
6.6.1 駕駛有主變速器和副變速器車輛坡道停車時 , 應將主、副變速器都掛擋 。
6.6.2 駕駛有雙速主減速器車輛停車時 , 應將主減速器置于低擋 。
6.6.3 駕駛有緩速器車輛在長下坡路段停車時 , 應關閉緩速器 。
6.6.4 車輛在坡路長時間停車或更換輪胎時 , 應使用止輪塊楔住車輪 。
6.6.5 駕駛汽車列車在上坡路段停車時 , 應將前輪轉向左側 , 見圖2 。
重型機車怎么啟動 重型機車怎么開

文章插圖
文章插圖
圖2 汽車列車上坡停車打輪示意
6.6.7 城市公交車不應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
6.7 高速公路行駛
6.7.1 高速公路行車應按照本標準第2部分第9章要求操作 。
6.7.2 不應長時間占用快速車道行駛 。
6.7.3 不應在高速公路上停車上下乘客 。
7
典型路況與環境駕駛要求
7.1 典型路況
7.1.1 橋梁
【重型機車怎么啟動 重型機車怎么開】通過橋梁應按照以下要求通行:
a) 應核實車輛總質量、軸重符合橋梁承載規定 , 不應駕駛不符合規定車輛通過;
a) 通過漫水橋、便橋、浮橋以及一些簡易橋時 , 應停車觀察 , 確認安全后 , 在引導下低速通過;車上有乘客的 , 還應組織乘客下車步行通過;
b) 通過有冰雪、泥濘的橋梁時 , 應對橋面情況進行勘查 , 必要時在橋面鋪墊一些防滑物品 , 然后選擇橋面中間緩慢通過 。
7.1.2 山區道路
7.1.2.1 駕駛車輛通過下坡路段時 , 應開啟緩速器等輔助制動裝置 。
7.1.2.2 駕駛車輛通過上坡路段時 , 應按照以下要求操作:
a) 根據坡度、坡長、荷載情況 , 選擇慢速車道或者爬坡車道行駛 , 提前將變速器操縱桿置于合適的低速擋位 , 動力不足時 , 及時降擋;
b) 注意觀察水溫表 , 當冷卻液溫度超過95℃時 , 選擇安全區域停車降溫 。
7.2 典型駕駛環境
7.2.1 夜間駕駛
7.2.1.1 客車駕駛人夜間連續駕駛時間不應超過2h , 每次停車休息時間不應少于20min 。
7.2.1.2 客運車輛夜間行駛速度不應超過行駛路段日間限速的80% 。
7.2.1.3 客運車輛夜間22時至凌晨6時不應通行未達安全通行條件的三級以下山區公路 。
7.2.1.4 除實行接駁運輸外 , 長途客運車輛凌晨2時至5時不應運行 。
7.2.2 高溫天氣
7.2.2.1 在高溫天氣下行駛 , 應注意觀察水溫表 , 當冷卻液溫度超過95℃時 , 應及時選擇陰涼、安全區域停車降溫 。
7.2.2.2 宜每隔2h或每行駛150 km停車檢查輪胎壓力、溫度 , 發現胎溫、胎壓過高時 , 選擇陰涼、安全區域停車降溫 , 不可采取放氣或潑冷水方式降壓、降溫 。
7.2.2.3 頻繁使用行車制動器時 , 注意檢查制動效能;當出現制動效能衰退時 , 選擇陰涼、安全區域停車 , 采取自然降溫方式降低行車制動器溫度 。
8
緊急情況處置要求
8.1 爆胎
8.1.1 更換輪胎時 , 應按照以下步驟操作:
a) 拆卸輪胎前 , 在車輛其余前后輪下加止輪塊;
b) 卸下備用輪胎 , 確認氣壓符合使用規定;
c) 檢查液壓千斤頂各部件正常 , 使用時不應超高超載;
d) 合理選擇千斤頂的著力點 , 底面墊平 , 當地面較軟時墊堅韌木材等 , 確認放置平穩;
e) 將液壓千斤頂油泵上的放油螺釘旋緊 , 將頂桿旋出與車輛支撐位置對接 , 搖動手柄頂升;
f) 千斤頂將車輛頂起后 , 應及時用支撐物將車輛支撐牢固 , 不應將千斤頂作為支撐物使用;
g) 按對角順序松掉輪胎螺母 , 用撬棒上抬輪胎卸下輪胎 , 卸下的輪胎依靠貨箱下方做輔助支撐;
h) 安裝備胎時 , 按對角順序預緊固輪胎螺母 , 使螺母的錐形端面與螺栓孔的錐形端面緊密配合;后輪兩輪輪輞通風口應對準 , 兩胎氣門嘴應對稱排列 , 按180°分開;
i) 放下千斤頂后 , 緊固輪胎螺母 , 將換下的輪胎安裝到備胎支架上 , 將工具放回原位 。
8.2 制動失效、轉向失控
當車輛發生制動失效、轉向失控時 , 裝備有緩速器或者其他輔助制動裝置的 , 還應開啟輔助制動 。
8.3 發動機熄火
8.3.1 車輛在鐵路道口發生熄火時 , 嘗試重新啟動 , 無法啟動時 , 組織乘員離開車輛并迅速報警;如果有列車駛來 , 應迅速組織乘員離開軌道,朝列車駛來的方向撤離 , 同時設法向駛來列車警示 。
8.4 車輛著火
8.4.1 車輛著火時 , 客車駕駛人還應按照以下要求疏散乘客:
a) 遇電氣開關無法打開車門時 , 通過操縱設置在車門附近的應急閥手動開啟車門或使用安全錘破窗 , 組織現場人員逃生;
b) 將現場人員疏散到來車方向距事故發生地點100 m以外道路或護欄外側的安全區域 。
8.5 車輛落水
8.5.1 車輛落水時 , 應按照本標準第2部分11.6要求操作 。
8.5.2 車輛落水時 , 客車駕駛人還應按照8.4.2a)要求組織現場人員逃生 。
8.6 車輪側滑、水滑
8.6.1 當駕駛汽車列車發生側滑時 , 應及時松開制動踏板 , 向掛車車尾側滑的反方向轉動方向盤進行修正;在保證安全情況下 , 可適當踩踏制動踏板 , 輔助方向修正 。
9
貨物運輸
9.1 檢查貨物
9.1.1 出發前 , 駕駛人應檢查貨物 , 排除貨物超載、裝載不平衡和遮擋視野的情況 。
9.1.2 運輸途中 , 駕駛人宜在行駛80km內首次檢查貨物固定情況 , 后續每250km或者每3h檢查1次 。
9.2 裝載貨物
9.2.1 重型、中型載貨汽車 , 半掛車載物 , 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m , 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m 。
9.2.2 低平板半掛運輸車不應裝載散裝貨物 。
9.2.3 裝載貨物應平均分布于貨廂地板 , 沿車輛縱向中心線順裝 , 較重的貨物應放置于貨廂地板的中部 , 見圖3a)、b) 。
重型機車怎么啟動 重型機車怎么開

文章插圖
文章插圖
▲圖3a)
重型機車怎么啟動 重型機車怎么開

文章插圖
文章插圖
▲圖3b)
圖3 貨物均衡裝載示意
9.2.1 裝載貨物應將較重貨物置于較輕貨物的下方 。
9.3 固定貨物
9.3.1 裝載不易變形的單件貨物或堆碼整齊無間隙的貨物時 , 宜使用橫(縱)下壓捆綁的緊固方法 , 見圖4 。
重型機車怎么啟動 重型機車怎么開

文章插圖
文章插圖
圖4 下壓捆綁示意
9.3.2 裝載包裝貨物且貨物寬度超過貨車側板時 , 應層層壓縫梯形碼放 , 四周貨物傾向中間 , 使兩側超出側板的寬度一致 , 宜采用端部交叉捆綁或雙交叉捆綁的緊固方法 , 見圖5 。
重型機車怎么啟動 重型機車怎么開

文章插圖
文章插圖
圖5 端部交叉捆綁示意
9.3.3 裝載木材、鋼管等長條形成垛堆碼的貨物時 , 應使用鋼絲繩或其他專用捆綁固定器材 , 對每垛貨物起脊部分做整體捆綁固定 , 見圖6 。
重型機車怎么啟動 重型機車怎么開

文章插圖
文章插圖
圖6 起脊固定捆綁示意
9.3.4 裝載散裝貨物時 , 應使用苫布等覆蓋嚴密 , 防止行車中迎風吹落 。
9.3.5 裝載大件貨物時 , 應采用牽拉緊固方式 。牽拉固定應在貨物的前后、左右兩個方向成對使用 , 固定工具成對角作用于貨物上 , 見圖7 。
重型機車怎么啟動 重型機車怎么開

文章插圖
文章插圖
圖7 牽拉緊固示意
9.3.6 裝載大型圓柱形貨物時 , 應使用適當規格和材質的凹木、三角檔、座架等裝置 , 采取腰箍下壓、牽拉等緊固方式 , 見圖8;裝載大型球狀貨物時 , 應使用具有足夠強度的座架 , 貨物底部不應與貨廂地板接觸 。
重型機車怎么啟動 重型機車怎么開

文章插圖
文章插圖
圖8 圓柱貨物固定示意
9.4 危險貨物
9.4.1 運輸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 應當經公安機關批準后 , 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 , 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
9.4.2 應了解所運輸危險貨物的危險特性及其包裝物、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出現危險情況時的應急處置方法 。
9.4.3 應按照JT617、JT618的要求運輸、裝卸危險貨物 。
9.4.4 應按照GB13392的要求懸掛標志 。
9.4.5 不應使用罐式專用車輛或者運輸有毒、感染性、腐蝕性危險貨物的專用車輛運輸普通貨物 。
9.4.6 不應將危險貨物與普通貨物混裝運輸 。
9.4.7 運輸途中不應隨意停車 , 因住宿或者發生影響正常運輸的情況需要較長時間停車的 , 當設置警戒帶 , 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運輸劇毒化學品或者易制爆危險化學品需要較長時間停車的 , 還應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
9.5 超限貨物
9.5.1 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 , 影響交通安全的 , 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 。
9.5.2 運載超限物品行經鐵路道口的 , 應當按照當地鐵路部門指定的鐵路道口、時間通過 。
9.5.3 應全面了解貨物尺寸、形狀、實際質量、質心位置以及裝運中的特殊要求 。
9.5.4 充分調查沿途道路和橋梁的寬度、彎道半徑、承載能力以及其他車輛的流通情況 , 合理選擇行駛路線 。
9.5.5 在超限貨物的末端懸掛明顯標志 , 利用燈光、喇叭、廣播等多種手段配合運輸 。
10
旅客運輸
10.1 安全要求
10.1.1 運輸前應確保完成車輛上線檢查 , 排除故障隱患 。
10.1.2 危險品檢查應當按照《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第47條規定執行 。
10.1.3 檢查乘客隨身行李 , 避免行李放置在門口或過道 。
10.1.4 整理車內行李架物品 , 避免掉落或滑動 。
10.1.5 檢查并提示乘客系好安全帶 , 告知禁止吸煙、身體不應探出窗外等規定 。
10.2 禁止行為
10.2.1 車上載有乘客時 , 不應加注燃油 。
10.2.2 駕駛過程中 , 不應與乘客交談或者參與其他可能導致分心駕駛的活動 。
10.2.3 車輛發生故障時 , 不應在車上載有乘客時牽引或推行 。
10.2.4 車輛上下渡船時 , 不應裝載乘客 。
11
汽車列車駕駛要求
11.1 半掛汽車列車連接與分離操作
11.1.1 牽引車與掛車連接操作
牽引車與掛車的連接操作 , 應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a) 檢查連接裝置無破損、變形 , 確保其充分潤滑;
b) 檢查車輛周邊 , 清除干擾物 , 確保掛車支撐穩固 , 車輪楔住或拖車制動器已經打開;
c) 檢查掛車裝載貨物固定牢固;
d) 將牽引車倒至掛車正前方 , 確保牽引車和掛車在同一中心線上;
e) 緩慢倒車 , 當牽引座到掛車邊緣時 , 停車調整掛車高度 , 使牽引銷和牽引座處在同一高度并對齊;
f) 檢查空氣制動器管路 , 將牽引車空氣管路連接至掛車空氣制動器連接頭 , 給掛車空氣制動器供氣 , 確定掛車制動器處于工作狀態 , 且空氣壓力達到正常狀態后 , 停止供氣;
g) 緩慢倒車 , 當感到或聽到牽引銷鎖定到牽引座卡爪內時停車 , 將鎖止桿置于鎖止位置;
h) 連接電源線并檢查空氣制動管路;
i) 緩慢提升掛車支撐架 , 并拆除掛車止輪塊 。
11.1.2 牽引車與掛車分離操作
牽引車與掛車的分離操作 , 應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a) 選擇能夠支撐掛車重量的平坦地面 , 將牽引車與掛車停放成一條直線;
b) 使用止輪塊楔住掛車車輪;
c) 降下掛車支撐架 , 與地面牢固接觸后 , 使掛車前部稍稍抬高 , 解除對牽引車的負載;
d) 斷開空氣管路和電纜線 , 并妥善放置;
e) 打開牽引座鎖止機構;
f) 將牽引車緩慢駛離掛車 。
11.2 中置軸汽車列車連接與分離操作
11.2.1 牽引車與掛車連接操作
牽引車與掛車的連接操作 , 應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a) 檢查連接裝置有無破損、變形 , 確保其充分潤滑;
j) 檢查車輛周邊 , 清除干擾物 , 確保掛車支撐穩固 , 車輪楔住或拖車制動器已經打開;
k) 檢查掛車裝載貨物固定牢固;
l) 將牽引車倒至掛車正前方 , 確保牽引車連接球頭和掛車連接頭對齊;
m) 調整支撐架 , 將掛車連接口下降 , 與拖車鉤連接球頭相連 , 并鎖止;
n) 將保險繩(鏈)掛在拖車鉤上面的鋼圈上;
o) 連接電源線和制動管路等 , 拆除掛車止輪塊 。
11.2.2 牽引車與掛車分離操作
牽引車與掛車的分離操作 , 應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a) 選擇能夠支撐掛車重量的平坦地面;
g) 使用止輪塊楔住掛車車輪;
h) 打開球頭鎖止機構 , 降下支撐架 , 與地面牢固接觸后 , 使掛車前部稍稍抬高 , 解除對牽引車的負載;
i) 斷開空氣管路和電纜線 , 并妥善放置;
j) 將牽引車緩慢駛離掛車 。
11.3 特殊駕駛要求
11.3.1 行駛狀態下 , 應提前、緩慢制動 , 避免掛車出現彎折 。
11.3.2 會車時 , 應提前靠右行駛 , 確保會車時掛車已駛向道路右側 。
11.3.3 倒車時 , 應按照車尾行進方向的反方向調整轉向盤 。
11.3.4 停駐汽車列車時 , 掛車應使用駐車制動器 , 并使用止輪塊防止掛車移動 。
12
罐式車輛駕駛要求
12.1 泄漏檢查
12.1.1 檢查槽罐本體或外殼 , 無凹痕、泄漏現象 。
12.1.2 檢查進氣閥、排泄閥、截止閥 , 處于關閉狀態;罐式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還應檢查緊急切斷閥處于關閉狀態 。
12.1.3 檢查接頭、管道、軟管 , 無破損、泄漏現象 。
12.1.4 檢查人孔蓋板 , 蓋板墊圈無破損 , 處于關閉狀態 。
12.1.5 檢查透氣孔無堵塞 , 工作正常 。
12.2 裝卸要求
12.2.1 裝載液體貨物時灌裝不能過滿 , 應留有余量 。
12.2.2 裝卸隔離壁槽罐時 , 應注意重量分布 , 避免液體集中在罐體前段或后部 。
12.3 特殊駕駛要求
12.3.1 在車輛啟動、減速、變更行駛軌跡、停車時 , 應緩慢、平穩操作 , 避免槽罐液體晃動影響 。
12.3.2 在通過彎道前 , 充分降速 , 通過彎道后緩慢加速 。
13
校車運行要求
13.1 運載幼兒學生一般要求
13.1.1 應按照經審核確定的路線行駛 。
13.1.2 可在公共交通專用車道以及其他禁止社會車輛通行但允許公共交通車輛通行的路段行駛 。
13.1.3 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行駛速度不應超過80km/h , 在其他道路上最高行駛速度不應超過60 km/h;道路標志、標線標明的最高時速低于上述規定的 , 應以實際道路限速為準 。
13.1.4 在急彎、陡坡、窄路、窄橋以及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 , 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 , 最高行駛速度不應超過20km/h 。
13.1.5 如遇特殊情況 , 駕駛人確需臨時下車時 , 應拔下車鑰匙隨身攜帶 。
13.2 上下學生要求
13.2.1 校車上下學生 , 應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未設校車停靠站點的路段 , 可在公共交通站臺停靠 。
13.2.2 校車停穩后 , 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 打開停車指示標志 。
13.2.3 夜間學生上下車時 , 應開啟車輛車廂燈和門燈 。
13.2.4 學生下車后 , 如需橫穿馬路 , 應讓其從車輛前方穿過 , 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停車指示標志 。
13.2.5 學生安全上車或安全穿過馬路后 , 應關閉危險報警閃光燈 , 并收回停車指示標志 , 宜讓后方停車等待的車輛先行 。
13.2.6 應在隨車照管人員清點完乘車學生人數 , 幫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帶 , 并確認車門關閉 , 并獲得其安全示意后 , 啟動校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