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簡易程序多久開庭一次

【刑事案件簡易程序多久開庭一次】

刑事案件簡易程序多久開庭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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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檢察院對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后,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內審結 。對可能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可以在受理案件后一個半月內終結審理 。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一般應當當庭宣判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條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 , 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內審結 。可能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到一個半月 。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應當在二十日以內審結 。可能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 , 可以延長到一個半月 。
以上說明了刑事案件簡易程序的舉行頻率 。本文到此結束 ,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