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安全課:7天試崗被“謝絕”


求職安全課:7天試崗被“謝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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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上互聯網裁員浪潮的小美失業了,與一同下崗的好姐妹抱團痛哭后,小美整頓心情,打開APP調整了“簡歷狀態”(←點擊了解簡歷的三種狀態)并海投多家公司 。不久便收到B公司面試邀約,不曾想HR面試結束后卻為難地說“你的工作能力和我們要求的仍有一定距離,但可塑性很好,且面試全程端莊得體,所以愿意給一次機會,要不要來試崗一周看看?”
面對HR釋放出的善意,剛被裁員的小美再三猶豫下還是答應了 。沒想到,一周過后,公司以能力不達標為由“婉拒”了小美 。同時表明試崗未簽訂合同,拒發工資 。小美崩潰地在粉絲群內發微信求助 。
《勞動法》中并不存在“試崗”概念,“無薪試崗”就是“白嫖”,是對試用期的偷換概念,試用期必須支付勞動報酬 。
試用期,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后,為了相互了解而約定的考察期,只能約定一次 。
人社部2005年發布的《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當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時,勞動關系成立 。
由于已經產生用工行為,事實內容發生在求職平臺外,因此對于入職后發生的涉工資發放、金錢損失等違法情況,需要申請勞動仲裁、調查取證、追溯權益 。對此,求職者可以在APP內舉報,如舉報屬實,平臺可凍結招聘官賬號,預防其他求職者出現“同命相連”的可能,操作見如下:
1)舉報聯系人:點擊進入和對方企業聯系人的對話框,點擊舉報 。
2)舉報相關職位:APP提供職位舉報功能 。如遇到違規收費、信息不實、虛假招聘行為,求職者可對職位發起舉報,舉報后將有專人核實處理 。
3)遇到復雜情況的,請咨詢客服 。APP提供便捷的投訴反饋渠道,用戶可在App內對接客服進行反饋和投訴,點擊“我的”-“幫助和反饋”-“在線客服”-“轉人工”留言即可 。(由于在線咨詢量較大,人工客服需要排隊等待)
不知何時開始“試崗N天不給薪資”似乎成為了一條“潛規則”,看起來是部分企業破例錄用了求職者,給了一個額外的考核機會,而實際上“試崗”并沒有法規支持 。往往是企業單方面行為,而同意上崗就意味著求職者同意了無薪試用的條件 。特別是口頭上的雙方約定,對于自己的個人利益較難保障 。
此類案件申請勞動仲裁時,勞動監察大隊往往會要求求職者出具與企業的勞動關系證明,沒有協議、錄音、打卡記錄等證據材料,僅有微信聊天記錄截圖,對于考證求職者工作了幾天、應發多少工資核實十分困難,往往需要申請監管部門電話核實等后續調查取證操作 。所以對于此類“工資損失”更應做到早預防、懂拒絕 。

求職安全課:7天試崗被“謝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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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安全課:7天試崗被“謝絕”】回到案例:小美一面就過,拿到了試崗機會,在入職時就應當簽訂勞動合同或者相關試用協議,明確工資發放條件,如聽到是無薪試崗,應立刻提出疑慮或者直接拒絕另投簡歷,避免試崗最后一天被以“能力不匹配”為由辭退,要勇于對“白嫖”說不,避免“竹籃打水一場空” 。同時,對于已發生的違法用工,需第一時間申請勞動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