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在經濟裁員時,哪些人員不能裁? 用人單位裁員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在經濟裁員時,哪些人員不能裁? 用人單位裁員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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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經營不善的前提下,是可以進行經濟性裁員的 。若自己不幸被裁員,首先需要判斷公司裁掉自己是否合法,接下來要做的才是去領取各項資金 。如果公司不具備經濟性裁員條件,或者自己是受保護的那一類工作人員,是可以拒絕公司的裁員要求的 。具體信息在下文 。
判斷裁員合法性
如果自己被告知裁員首先要判斷公司這樣做是否合法,可以從公司是否滿足經濟性裁員情形、裁員人數是否符合要求、裁員程序是否合理以及裁員范圍是否合理等4個方面進行判斷 。
1、經濟性裁員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進行經濟性裁員需滿足以下四種情形: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3)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
2、經濟性裁員人數
一次性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才算經濟性裁員 。不符合法定人數要求,用人單位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逐一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
3、裁員程序
依照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勞動部《企業經濟性裁減人員規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經濟性裁員,要嚴格按程序進行 。程序必須包括:
(1)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將裁減人員方案征求工會或者全體職工的意見;
(2)按照規定向被裁減人員本人支付經濟補償金并出具裁減人員證明書 。
4、經濟性裁員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企業在裁員時,以下員工不得裁減: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領取相應補償或賠償
1、經濟補償金
判斷用人單位經濟性裁員是合法行為之后,被裁減人員可以依法領取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需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
2、賠償金
如果用人單位經濟性裁員的行為不合法,被裁減人員應該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訴,由其責令用人單位以二倍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支付賠償金 。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
上文中提到的內容是接到公司裁員通知后的正確處理步驟 。如果因為欠缺法律知識直接跳過第一步——判斷裁員合法性,很有可能會讓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 。當然,遇到更復雜問題,還需要向專業人士進行咨詢 。
【用人單位在經濟裁員時,哪些人員不能裁? 用人單位裁員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在經濟裁員時,哪些人員不能裁? 用人單位裁員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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