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傷的員工被辭退有哪些項補償 工傷賠償后可以辭退嗎


有工傷的員工被辭退有哪些項補償 工傷賠償后可以辭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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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護因工負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辭退 。因此,用人單位在工傷期間辭退員工、解除雙方簽訂的書面勞動合同的行為屬于違法行為 。但是,工傷員工和用人單位談及賠償金問題的時候,應該了解哪些知識呢?因工傷被辭退,可以賠償多少?
雙倍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因工負傷被用人單位違法解除的,勞動者有權利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即雙倍經濟補償 。關于經濟補償金,具體規定如下:
1、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3、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
4、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
【有工傷的員工被辭退有哪些項補償 工傷賠償后可以辭退嗎】5、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
工傷職工享有法律規定的工傷待遇,一般情況下,單位應該保證工傷職工的工傷待遇,不得逃避對工傷職工的賠償問題 。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針對用人單位單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者具有選擇權 。也就是說,勞動者面對被辭退的情況,可以選擇要求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此時,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被鑒定為五級至十級傷殘的職工,經勞動者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以四川省規定為例,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為:五級傷殘60個月、六級傷殘48個月、七級傷殘26個月、八級傷殘18個月、九級傷殘10個月、十級傷殘6個月;具體基數是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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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賠償標準是法律規定的正常賠償標準,用人單位在與因公受傷的員工談賠償問題時,只能在以上標準的基礎上增加賠付額度,而不能減少 。無論是正在談論相關賠償問題的,還是馬上要討論的,工傷員工都應該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