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關于財產分配的條款


婚姻法中關于財產分配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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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中關于財產分配的條款】
是的 。離婚財產分配不均的條件:
1.夫妻一方主觀上對離婚有過錯 。
實施違法行為的配偶主觀上有違反婚姻法或其他法律的故意,這種過錯必須是故意 。
2.違法行為: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 。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瞞、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 , 對隱瞞、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的一方 , 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 ,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
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
以上解釋了婚姻法中關于財產分配的規定 。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