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注冊時,注冊不合格 教師資格證認定不合格

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后,應按有關規定完成注冊 。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不符合報名條件或違反職業道德的,考生取得的教師資格證無效,具體如下: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注冊不合格
1)不符合師德考核評價標準,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影響較為惡劣;
2)在定期注冊周期內,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
3)被依法撤銷教師資格 。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暫緩注冊
【教師資格注冊時,注冊不合格 教師資格證認定不合格】1)在有效注冊期內未完成教師培訓學時或等量學分;
2)除所在學校或教育部門批準進行進修培訓、學術交流、產假、病休等情況,中指教學或教育管理工作一年以上;
3)注冊周期內有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
暫緩注冊者符合注冊標準后,可重新申請注冊 。

教師資格注冊時,注冊不合格 教師資格證認定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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