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禁止協議書一定要簽嗎 競業禁止協議生效的條件


競業禁止協議書一定要簽嗎 競業禁止協議生效的條件

文章插圖

2018年某知名公司的一名員工 , 在離職后一邊拿著前公司的競業補償金 , 一邊加入與前公司有競爭關系的新公司任職 , 一審判決 , 判定為違反競業禁止協議 , 需要返還競業補償金 , 同時還需要支付高額的違約金 。今天我們就來談談什么是競業禁止協議 , 同時對企業和個人來說 , 競業競爭協議在簽訂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
//
什么是競業禁止協議
//
【競業禁止協議書一定要簽嗎 競業禁止協議生效的條件】競業禁止協議是指:根據法律規定或用人單位通過勞動合同和保密協議禁止勞動者在本單位任職期間同時兼職于與其所在單位有業務競爭的單位 , 或禁止他們在原單位離職后從事與原單位有業務競爭的單位 , 包括創建與原單位業務范圍相同的企業 。競業禁止協議主要是針對于那些處于公司高層或者掌握核心技術的人才 , 是為了保護公司利益 , 避免惡性競爭的條例 。
//
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注意事項
//
競業禁止協議作為具有法律效應的條列 , 我們一定要明確知道以下幾個注意事項 , 才能夠使得這項協議更好地發揮它的作用 。其實 , 競業禁止協議不僅僅是公司用以維護自身發展的工具 , 也應該是員工保護自身利益的武器 。
1. 簽訂時間
對公司而言 , 要注意競業禁止協議的簽訂時間 。一般競業禁止協議會和就業協議一起簽訂 , 也有可能員工入職時未達到公司簽訂要求 , 后期在公司工作職位晉升 , 需要簽訂協議 , 那么禁止協議會在中途或者離職時簽訂 。而入職簽訂 , 更有利于公司 。因為員工入職時一般都會同意簽署 , 但在離職時提出 , 員工會考慮其對離職后的再就業影響 , 會存在不愿意簽訂的情況 , 公司可能需要支付更高的補償金 。同時 , 入職簽訂不代表每個員工離職后都需要支付補償金 , 如果公司對離職員工不啟用競業禁止協議 , 那也不必要支付補償金 。
2. 協議期限
對員工而言 , 要關注競業禁止協議的期限 , 避免被一些公司欺騙 , 浪費更多的時間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 , 若員工在離職時與企業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 , 該員工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企業 , 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 , 不得超過2年 。
3. 經濟補償
對于雙方 , 最重要的就是經濟補償 , 只有合適的經濟補償 , 才能使員工更好地履行競業禁止協議 。按規定 , 競業限制補償金不得低于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 , 若月平均工資的30%低于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 那么需要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企業需要注意的是 , 企業與離職人員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 , 但因企業原因導致三個月未支付經濟補償 , 員工可自行解除競業限制協議 , 所以企業應在員工離職前決定是否簽訂或啟動競業限制協議 , 等到員工已經到競爭對手上班或自己在相同領域創業 , 企業主張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為時已晚 。

競業禁止協議書一定要簽嗎 競業禁止協議生效的條件

文章插圖

以上我們解釋了競業禁止協議的意思 , 并且簡單談了在簽訂它時需要注意的事項 。只有理解并且明確知道它的注意事項 , 競業禁止協議作為規范工作和行業條例的作用才能被真正地發揮出來 , 確切地公平維護每個人的利益 , 更有利于公司與個人的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