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見習期權益應由誰來保障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大學生見習期間的權益 , 應該由學校、用人單位、勞動部門等單位保障 。
【法律依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條,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進行勞動保障監察,適用本條例 。
【大學生見習期權益應由誰來保障】對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進行勞動保障監察 , 依照本條例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