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不如實出資、濫用法人代表職權侵害公司利益的,就要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具體而言:法定代表人作為股東或發起人,未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作為股東,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的 , 應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作為股東 , 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的,應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
法律依據:
【什么情況下公司法人要承擔責任】《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 。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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