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的權利與義務

仲裁庭的權利分程序上和實體上兩種 , 主要有仲裁管轄權 , 自裁管轄權 , 進行程序的權利,決定實體適用法律的效力,證據上的權利 , 指定專家人與鑒定人的權利,證據及財產保全的權利 , 作出裁決的權利 。
【仲裁庭的權利與義務】仲裁庭的義務有以下內容:公正性與獨立性、進行必要的仲裁程序,避免不必要的拖延與開支,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依據當事人約定或法律規則規定的實體法做出裁決,裁決的內容與形式合法,披露與請求回避的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