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考試分為學科知識與技能和教學實施兩部分 。
學科知識與技能:
掌握和運用與初中音樂教學密切相關的基本樂理、視唱練耳、基礎和聲、曲式與作品分析等音樂基本知識與基礎理論 。具備音樂鑒賞能力、音樂表演能力、指揮能力與創編能力 。熟悉中外音樂史發展脈絡和不同時期、不同流派代表人物的主要作品,了解中外多民族音樂文化的不同特點 。了解音樂美學基礎知識,具備一定的音樂審美能力,關注與時代同步發展的音樂學科最新信息與動態 。教學實施:
【教師資格證考試初中音樂考什么】能夠根據學生實際和教學內容,有針對性地運用教學方法 , 采用多樣教學手段,積極完成教學任務 。能夠利用自身音樂特長,創設良好的音樂教學情境與教學氛圍,激發學生音樂學習興趣,提高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 。能夠對課堂音樂教學進行有效地組織與調控,鼓勵學生在互動中達成學習目標 。能夠在課堂中體現一定的教學策略,能夠在教學中面向全體學生并鼓勵學生的個性發展 , 不斷提高音樂學習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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