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交易所盤前競價成交規則 盤前競價成交規則



【上海證券交易所盤前競價成交規則 盤前競價成交規則】依據上海交易所官網介紹,早盤竟價成交標準如下所示:
1、時長方面有規定早盤集合競價指的是在個股每一個買賣日早上9:15—9:25,由投資人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狀態價錢自由地開展交易申請辦理,集合競價全部買賣在9:25以同一價錢成交,并且是開盤價格 。2、集合競價有順序依據價錢優先原則,賣出委托從最低價位逐漸總計,買進委托從最高成交價逐漸總計,當賣出委托和買進委托價錢均衡時價格即是集合競價的成交價 。3、成交有次序比較高買入委托優先于比較低買入委托;比較低賣出委托優先于比較高賣出委托;同檔次委托,按委托次序成交 。4、交易品種有限制A股、B股、國債現貨、個股公司債券、國債回購、基金 。5、價格單位有要求A股、B股以公司股東為價格單位,基金以基金單位為價格單位,債卷以“100元面值”為價格單位;國債回購以“資產年化收益率”為價格單位 。6、價格變化擋位表明A股、債卷、基金為0.01元;深股B股為0.01港幣,國債券股份回購為0.01%;滬股A股、債卷、基金為0.01元,B股為0.002美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