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機關處15以下拘留 , 可以單處或者并處2000元以下罰款,并沒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 。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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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品是否要承擔法律責任】 ?。ㄋ模┬財?、欺骗肄I袢嗽笨唄樽硪┢貳⒕褚┢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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