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業務義務 注冊登記機構是什么機構

【類別業務義務 注冊登記機構是什么機構】

類別業務義務 注冊登記機構是什么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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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編輯
中文名
基金注冊登記機構
性質
機構
含義
負責基金登記、存管、清算等
依據法律
《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
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編輯
基金注冊登記機構
基金注冊登記機構是指負責基金登記、存管、清算和交收業務的獨立機構,是基金市場日常運作必不可少的硬件設施 。它的業務包括:基金投資者賬戶管理、基金注冊登記、清算及基金交易、發放紅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等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是我國的注冊登記機構 。
目錄
1類別2業務3義務
4登記機構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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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的規定,開放式基金單位的注冊登記業務可以由基金管理人辦理,也可以委托商業銀行或者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辦理 。商業銀行辦理開放式基金的注冊登記業務,應當經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審查批準 。
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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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代辦基金注冊登記業務的機構,可以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開辦以下業務:
1.建立并管理投資人基金單位賬戶;
2.負責基金單位注冊登記;
3.基金交易確認;
4.代理發放紅利;
5.建立并保管基金投資人名冊;
6.基金契約或者注冊登記代理協議規定的其他職責 。
基金份額注冊登記機構的權利
①建立和管理投資者基金賬戶 。
②取得注冊登記費 。
③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開戶資料、交易資料、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等 。
④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對注冊登記業務的辦理時間進行調整,并最遲于開始實施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指定媒體上公告 。
⑤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
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
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 。“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分允許在商號與行業用語之間使用 。
基金型:投資基金公司“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于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 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于1億元;5年內注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
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于1000萬元(有限合伙企業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
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
基金型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 。(基金型企業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
發放貸款;
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
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資基金管理:“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于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
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于100萬元(有限合伙企業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
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
義務
編輯
①配備足夠的專業人員辦理基金份額的注冊登記業務 。
②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條件辦理基金份額的注冊登記業務 。
③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監督 。
④保持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及相關的申購與贖回等業務記錄15年以上 。
⑤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基金賬戶信息負有保密義務,因違反該保密義務對投資者或基金帶來的損失,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司法強制檢查情形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
⑥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為投資者辦理非交易過戶業務,提供其他必要的服務 。
⑦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
登記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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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
金融機構是指專門從事金融活動的組織,包括: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證券交易所、登記結算公司等 。在我國銀行、保險和證券業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管理,銀行主要從事存貸款業務,保險公司從事保險業務,證券公司從事證券發行承銷、證券經紀和證券自營業務等,證券公司、基金公司是證券市場上主要的機構投資者之一 。
金融機構證券
金融機構證券是指銀行、保險公司、信用社、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為籌集經營資金而發行的證券,主要包括金融機構股票、金融債券、定期存款單、可轉讓大額存款單和其他儲蓄證券等 。
金融期貨
金融期貨是指以各種金融商品如外匯、債券、股價指數等作為標的物的期貨交易方式 。
金融期貨合約
金融期貨合約是指由交易雙方訂立的、約定在未來某個日期以成交時所約定的價格交割一定數量的某種金融商品的標準化契約 。
金融期貨的風險轉移功能
金融期貨的風險轉移功能是指套期保值者通過金融期貨交易將價格風險轉移給愿意承擔風險的投資者,從而達到為其現貨保值的目的 。
金融期權
金融期權是指以金融商品或金融期貨合約為標的物的期權交易 。具體地說,其購買者在向出售者支付一定費用后,就獲得了能在規定期限內以某一特定價格向出售者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某種金融商品或金融期貨合約的權利 。
金融市場體系
金融市場體系是指其子市場的構成形式 。包括貨幣市場、資本市場 。貨幣市場包括同業拆借市場、回購協議市場、商業票據市場、銀行承兌匯票市場、短期政府債券市場、大面額可轉讓存單市場 。資本市場包括中長期銀行信貸市場、證券市場(債券市場、股票市場)、保險市場、融資租賃市場 。
金融債券
金融債券是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依照法定程序發行并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
金融證券化
金融證券化指在整個金融市場中,證券的比率越來越大 。企業的資金從主要依靠銀行貸款發展到主要依靠發行證券來籌措資金 。居民儲蓄結構也出現了證券化傾向,儲蓄存款轉向證券投資 。
經營風險
經營風險是指公司的決策人員和管理人員在經營管理中出現失誤而導致公司盈利水平變化從而產生投資者預期收益下降的風險 。
境內上市外資股
境內上市外資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資者募集并在我國境內上市的股份 。這類股票稱為B股 。
境外上市外資股
境外上市外資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資者募集并在境外上市的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