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房產分割問題太復雜了 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離婚時房產分割問題太復雜了 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現在的潮流,我是越來越看不懂了,年輕人的世界:只要愛對了人,情人節天天都過!
2月14日西方情人節、3月14日白色情人節、4月1日愚人節、5月20日“你的節”,5月21日“我的節”,可以說逢節必秀!
我就想問,你有本事秀恩愛,你有本事結婚啊···你有本事結婚了,你有本事別離啊···
要知道情人越多,離婚幾率越高,而談起離婚最輕易扯皮的就是財產分割 。
這不,最近火爆全網的中介滾石奮斗愛情故事,《我的真朋友》,就向我們全面的展示了財產分割到底有多讓人糟心!
男方買房,女方裝修,房本應該寫誰名?離婚裝修費怎么算?
今天的買房專欄,繼承放干貨,我們來研究一下紅塵中的是是非非: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以往買房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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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當接盤俠了!智慧人都是這個時候買房的!
請牢記:協議優先于法律!
房子已經是結婚的一項標配,雖然新婚姻法規定了“誰出資買房,房子歸誰”,但正兒八經到離婚的時候,各種情況都會出現,哪怕法律當頭,也難免扯皮 。
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在結婚之前,其實大家就應該把這些事算清晰,想明白 。
注重:當你們決定結婚的時候,就簽訂好婚前財產協議,假如各自都有婚前財產,最好去公證一下 。
另外,當兩個人感情走到盡頭,確定要離婚的時候,也可以簽訂離婚協議,約定財產歸屬 。
要知道,夫妻財產分割原則的第一條就是自愿協商原則,所以,協議優先于法律!!
通過協議把房子產權歸屬問題確定好,是最最方便,也最最高效的解決方法 。
但是呢,在大多數情況下,普通人一般都是不會簽這種協議的 。究竟結婚前大家都卿卿我我,百分之百確定能和這個人天長地久,誰還去做這些無聊的事!
這也一來,離婚的時候牽扯到房產分割問題,就需要法律介入了 。那么離婚時,房子到底該怎么分呢?
婚前買房的6種情況,了解一下?
這個一般有兩種情況,即一人出資和雙方共同出資,所對應情況也有所不同 。
1
婚前一方全款買房,并取得房產證,離婚時房子算誰的?
這個最簡樸,人家的房子屬于婚前財產,離婚的時候跟你也沒有任何關系哦!
所以想嫁入豪門的姑娘們,醒醒,人家的豪宅跟你一毛錢的關系都沒有~~
2
婚前一方全款買房,婚后才取得房產證,離婚時房子歸誰?
這個跟上面一樣,屬于個人婚前財產,即使房產證在婚后才拿到,也跟另一方沒有任何關系!
3
婚前一方買房,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雙方共同還貸款,離婚時房子算誰的?
按照新婚姻法,房產證寫誰名字,房子就歸誰 。但在詳細分割時,獲得房子的一方要給另一方補償,補償標準一般是共同還貸部分的一半 。
也就是說,假如你老公婚前買了房,寫他一個人名字,婚后你們共同還貸,假如5年還了50萬,離婚的時候你可以分到25萬 。
(假如牽扯到子女因素,可能會適當傾斜,這個另當別論 。)
4
婚前一方出資買房,但房產登記在對方名下,離婚時房子算誰的?
這種情況,一般按贈與算 。要么是出錢的一方不具備買房資格,所以以對方名義購買,要么是有些男孩子,為了討女朋友歡心,只寫了對方名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