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0-24時 , 浙江省11個市報告新增本土陽性2例 , 均為集中隔離點檢出 , 均已落實管控措施 。
【浙江昨日新增本土陽性2例|一男子故意隱瞞旅居史致600余人隔離判刑2年】11個市報告無新增確診病例 。
當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5例 , 現有確診病例25例 。
11個市報告新增無癥狀感染者10例 。 其中境外輸入8例(日本輸入2例 , 英國輸入2例 , 愛爾蘭輸入1例 , 韓國輸入1例 , 印度尼西亞輸入1例 , 智利輸入1例);本土2例(杭州市1例 , 紹興市1例) 。
當日解除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21例 , 尚在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365例 。
截至27日24時 , 全省累計報告確診病例3136例 。 其中境外輸入病例596例 , 本土病例2540例 。
5月27日0-22時 , 杭州新增1例新冠病毒無癥狀感染者 , 為卡口攔截 。 詳情↓↓
無癥狀感染者1:外省疫情重點地區來杭人員 , 抵達杭州南高速收費站即納入管控 。
目前該人員已閉環轉運至定點醫院隔離 , 情況穩定 , 無杭州市范圍內的公共場所活動軌跡 。
5月27日12時50分 , 紹興上虞區隔離點送檢的一份核酸標本初篩結果為陽性 , 系外省來虞返虞人員 。 目前 , 該病例已經區疾控中心復檢陽性 。 詳情↓↓
關于在集中隔離點發現一名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人員的通告
2022年5月27日12時50分 , 上虞區隔離點送檢的一份核酸標本初篩結果為陽性 , 系外省來虞返虞人員 。
朱某某 , 女 , 22歲 , 經流調確認 , 該人員乘坐G185次列車于5月26日19時54分在紹興東站下車后 , 經閉環轉運至集中隔離點 , 無涉及上虞區范圍內其他場所的活動軌跡 。 目前 , 該病例已經區疾控中心復檢陽性 , 并轉運至紹興市定點醫院接受治療 , 涉及同車廂的在虞密接人員已全部落實管控 。
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相關防控規定 , 嚴格落實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風、少聚集、保持社交距離等措施 , 及時接種疫苗 。 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 , 對散布謠言信息者 , 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
紹興市上虞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5月27日
疫情之中 , 積極配合防疫政策十分重要 。 近期 , 溫州龍港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案 , 被告人黃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 。
基本案情
2020年1月21日 , 被告人黃某某自駕從湖北武漢回到溫州龍港市銀苑大廈家中后 , 在明知衛生防疫機構依法提出了相關防控措施的情況下 , 隱瞞自己有武漢旅居史的事實 , 故意拒絕工作人員的防控排查 。

文章圖片
之后 , 黃某某多次出入醫院、銀行、商業街等公共場所 , 并于2020年2月16日 , 被確診患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 造成500多名住戶、20多名醫護人員以及100多名密接者被隔離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告2020年第1號》(2020年1月20日成文)文件 , 經國務院批準 , 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 , 并采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

文章圖片
法院審理
龍港法院經審理認為 , 被告人黃某某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 , 拒絕執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 , 導致依法確定采取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的傳染病 , 有嚴重傳播危險 , 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 鑒于被告人黃某某具有坦白情節 , 且自愿認罪認罰 , 結合本案其他案情 , 可依法從輕和從寬處罰 , 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
- 「通報」浙江昨天新增本土陽性2例,均為集中隔離點檢出,均已落實管控措施
- 河南昨日新增8例無癥狀,客運恢復
- 北京核酸采樣志愿者報名突破3萬人!昌平新增1例,軌跡涉朝陽大悅城
- 最新通報|本土新增“102+418”,到(返)自貢人員請注意
- 河南昨日新增本土無癥狀感染者轉確診病例9例,新增本土無癥狀感染者12例
- 上海新增48+290;EMS恢復個人寄遞,環球港等購物中心今起回歸
- 兒童口腔噴霧成新增需求,哪些品牌值得關注?
- 浙江昨日新增本土陽性5例,均已落實管控措施
- 浙江援滬方艙、血透醫療隊完成任務返浙
- 北京昨日新增本土“41+7”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