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爾賽條約通過巴黎和會簽訂 凡爾賽條約是什么會議通過的


凡爾賽條約根據巴黎和會簽署 。
《凡爾賽條約》:又被稱為《凡爾賽和約》 , 全名《協約國和參加世界各國對德和約》 , 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后 , 戰勝國對戰敗國的和約 , 其的目的是為了處罰和消弱德國 。
【凡爾賽條約通過巴黎和會簽訂 凡爾賽條約是什么會議通過的】協約國和盟國于1918年11月11日公布停戰 , 通過巴黎和會達6個月商談 , 于1919年6月28日在巴黎的凡爾賽宮簽署公約 , 意味著第一次世界大戰宣布完畢 。該公約獲得國際聯盟認可后 , 于1920年1月10日宣布起效 。我國因巴黎和會針對中日韓青島市難題難以解決 , 從而暴發全國各地反日的五四運動 , 并沒有簽署凡爾賽條約 , 但是和德國另簽署和約 。國外以其美國國會決議大部分抵制 , 也未簽署凡爾賽條約 。